2024年07月29日

知名餐饮品牌盒饭疑似吃出福寿螺 监管部门调查未发现直接证据

经调解 消费者和商家达成一致

市民曲女士在“大众点评”上传的疑似福寿螺的照片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刘冬莉 通讯员 孙心如 实习生 谢宛辰 汪志强

点工作餐时点了一份小炒螺蛳肉,却在里面吃出了疑似福寿螺肉。消费者怀疑商家故意以福寿螺冒充田螺,因此要求1万元赔偿。

商家表示,该菜品的原材料为“卤味无沙田螺”,是从供应商处采购而来,门店只是将原材料进行再加工处理,并不存在往田螺肉中掺杂福寿螺肉的行为,消费者仅凭外观判断菜品中的螺肉是福寿螺是没有依据的。

7月25日,经极目新闻和市场监管部门共同调解,消费者和商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盒饭中吃出疑似福寿螺

“50元一份的工作餐,却在里面吃出福寿螺。”近日,在大众点评上,某知名餐饮企业的评价页面,有网友发布图片投诉称,在该商家购买的盒饭内出现了福寿螺肉。该网友在评价中上传了多张图片,其中一张图片是一只被筷子夹起的螺肉,螺肉上有四根粗壮触须。

7月25日,极目新闻记者联系到图片上传者曲女士。据她回忆,7月14日,她以50元/份的价格为公司20名同事预订了20份盒饭,并通过微信向某餐饮公司转账预付了200元押金,其中一道菜品为“小炒螺蛳肉”。次日中午,20份盒饭按约定时间送达,曲女士刷卡支付全款1000元后,对方原路退回押金。

然而,在与同事就餐时,曲女士惊讶地发现,“小炒螺蛳肉”中有一只螺肉长有4个触角,疑似福寿螺。当日,她便通过微信向商家反馈,得到的答复是:“这不是福寿螺肉,是田螺肉。”

“我们公司有同事来自江浙地区,对螺肉品种比较熟悉,这样长有四个触须的螺肉明显是福寿螺肉。”曲女士向记者展示了她搜集到的关于福寿螺的报道,“福寿螺体内常有寄生虫,在没有完全煮熟的情况下,寄生虫可能会寄生在人体内,导致严重健康问题。”她认为,商家以福寿螺冒充田螺掺杂在菜品中,涉嫌欺骗消费者,要求予以餐费10倍赔偿即赔偿1万元,但遭到商家拒绝。曲女士称,她与同事曾多次与商家沟通,均不欢而散,无奈她只好拨通12315热线投诉,同时向媒体求助。

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

7月19日,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管局六角亭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曲女士投诉后,来到该餐饮门店核实情况,并对后厨进行检查,未发现有活体未加工福寿螺,现场也没有查到该门店进购福寿螺作原材料使用的记录。门店所购螺肉产品均为预包装半成品螺肉,且有详细进货单、合格证等。为确保食品安全,市场监管人员建议门店暂时下架该菜品。

25日上午,在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管局六角亭所的调解现场,该餐饮企业负责人朱女士向记者展示了该原材料的外包装。包装显示,该产品生产厂家为湖南一家食品企业,配料为田螺、饮用水、料酒、味精、酿造酱油、植物油、食用盐、白砂糖、鸡精、香辛料、食品添加剂(食用香精)。

厂家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该批次送检样品的形态、色泽、组织结构、铅等多项指标的判定结果均为合格,且该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均在有效期内。

朱女士表示,门店对供应商资质有严格把控,后厨只是将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进行再加工处理,不存在往田螺肉中掺杂福寿螺肉行为。曲女士仅凭外观判断菜品中的螺肉是福寿螺是没有依据的,该菜品也未对曲女士及同事造成身体不适,因此其所主张的1万元赔偿不合理。她建议,曲女士可将该螺肉送至权威鉴定机构鉴定,如果确为福寿螺,门店愿意承担相关赔偿。

六角亭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未明令禁止食品流通领域和餐饮业销售福寿螺行为,但是食用未煮熟煮透的福寿螺可能引起广州管圆线虫等寄生虫在人体内感染。在这起投诉中,餐饮商户和生产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严格履行了索证索票、食品检测义务,且无直接证据表明商家有使用福寿螺肉冒充田螺肉的主观故意。

当日,在六角亭市场监管所和极目新闻记者共同调解下,曲女士与商家达成一致意见,由商家向曲女士支付一定金额作为消费者对该品牌提出宝贵意见的感谢,曲女士撤销对该商家的负面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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