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29日

武汉一小区车位只卖不租

律师:车位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求

小区地下车库空空荡荡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见习记者王柳钦摄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见习记者王柳钦 实习生饶培颖 陈可可)近期,有多名小区业主向极目新闻反映,武汉市汉阳区中国铁建·御湖小区地下车库车位只卖不租,临时停车收费也高于附近小区,令人无法接受。

该小区业主钟女士说,她买的房子在3栋,今年准备入住,去小区咨询停车位,却被告知“只卖不租”,临时停车每小时3元,停满24小时封顶30元。“我是小区业主,车位却不对我出租,我实在是无法理解。”她说。

近日,极目新闻记者来到该小区,共6栋单体建筑。在小区东南门的四新中路上,约500米长的一段道路两侧都停满了车。从四新北路右拐,直行约200米前往小区地下停车库的辅路上也停满了车,使原本宽敞的道路显得拥挤。而在该小区地下车库,大部分车位都没有停车。

在该小区销售中心,记者以购房者名义咨询停车位事宜。接待人员称,小区规划建设760户,地下车库共有907个车位,车位配比达到1:1.19。以规划的车位来说,完全能满足小区居民停车需求,目前小区车位“只卖不租”是开发商规定的,后续是否有出租的政策,还未得知。若小区业主不愿购买车位,也难以接受临时停车每天30元封顶,可选择从已购车位的业主处租赁停车位。

7月26日,记者拨打了中国铁建·御湖小区物业电话。物业人员表示,小区地下停车位确实“只卖不租”,当前已出售的停车位由物业公司管理,还未出售的停车位由销售中心负责售卖。若业主想要租赁还未出售的车位,具体政策由销售中心统一制定。但现在还没有收到关于租赁车位的通知,且尚不清楚什么时候能够确定租赁政策。

对此,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夏雨坤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其次小区内车位属于配套设施,应保证车位的充分利用,发挥其使用价值和公共服务职能,满足业主生活需要。开发商“只卖不租”的做法显然并未满足业主需要。地下车库大量停车位空余,很多业主却没地方停车,这也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对于业主提到的临时停车费过高的问题,夏雨坤律师建议可以向物价主管部门反映,要求对这个价格进行说明,验证其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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