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极目锐评
7月19日,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公布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典型案例。记者梳理发现,此次公布的案例共有50件。因为举报属实,最高一起被奖励3万元。记者查询发现,在公布的案例中,违法事实包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瞒报,无证生产、储存、销售危化品,违规动火作业等,因为举报内容属实,举报人最高获奖3万元,最低1000元。(据7月21日楚天都市报)
在安全生产领域,发现企业或组织存在重大问题、严重威胁公众利益时,不惜面临巨大危险勇敢揭露的人,就是所谓的“吹哨人”。对勇于揭露安全隐患、不顾个人危险、维护公共利益的“吹哨人”进行奖励,体现了政府部门对于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对守护公共安全行为的高度认可。
奖励“吹哨人”有多重意义。首先是能有效激发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积极性,让全社会积极主动关注、维护安全生产。每一起瞒报、每一次违规、每一处安全隐患,都是埋在公众周围的“定时炸弹”。“吹哨人”无疑是在黑暗中举起了火把,让违法违规行为无所遁形,同时也面临着巨大压力和风险,可能被排挤或遭遇报复。
给予他们必要的奖励,认可他们的勇气和担当,更是对社会传递出积极信号:维护公共安全人人有责,正义之举必然得到正义的回报。
再者,靠政府部门抽检和企业自律构建的外部监管,难免会出现“挂一漏万”的情况,而奖励“吹哨人”就是为企业内部人员提供了一个安全、有效的途径来举报非法行为,还能促进企业主动查隐患、治隐患的积极性,助力安全生产管理从“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转型,让监管更加全面、及时、有效。
而且,公开奖励“吹哨人”对于遏制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具有强大的震慑作用,相当于建立了一道守护安全生产的坚固防线。一些蓄意隐瞒违规行为的企业、组织相关负责人很难再心存侥幸、瞒天过海,这无疑增加了企业的违法风险成本。当违法成本远高于守法成本时,企业才会更主动地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当然,对于“吹哨人”的鼓励不仅仅是奖钱,也需要有完善的保护措施,确保其个人信息安全,防止打击报复的发生。希望“吹哨人”制度能够不断进步和完善,建立科学合理的举报机制,避免恶意举报和虚假举报,确保奖励机制的公平性和有效性。通过部分人的鼓与呼,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共同构建一个更加安全、安心的社会环境。
声音
光明网: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吹哨人”等制度。发动群众,让无数双眼睛紧盯事故隐患,有利于早发现问题,及时排查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同时,对违法行为精准打击,提高惩处力度和震慑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氛围,才能有力地推动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