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极目锐评
日前,江苏常州的卞女士遇到一件糟心事:她在猫眼花费1590元抢购了一张蔡依林演唱会的门票,付款后才发现,她原本想买8月2日的上海场,却不慎买成7月19日的合肥场。她急忙申请退款,没想到,前后不到一分钟,她就被扣了50%的手续费。她找到官方客服,得到“规则限制,无法随意退款”的答复。(据7月16日潮新闻)
买过演唱会门票的人都知道,明星演唱会大多是巡演,而且在每个地区通常不只开一场,买票时地点、时间、场次都得确认,而抢票时间周期很短,相关的规定和细则却很长,购票人往往处于很紧张的状态,根本来不及详细阅读。在这样的情况下忙中出错,完全是情有可原。
卞女士从下单到发现错误并申请退款,时间极短,且尚未使用服务,何以要承受如此高额的退票费?根据猫眼APP在购票界面公示的退票规则,7月13日11时至14日24时,蔡依林演唱会合肥站门票的退票手续费为票价的50%,15日起则不能退票。也就是说,离演出还有5天,消费者的钱就被售票方“落袋为安”了。看上去确实是“按规矩办事”,但这规矩完全是主办方和售票平台单方面制定的,消费者只能被动接受。这样的规矩保护了商家利益,而忽视了消费者的正当需求和权益,不但霸道冷硬,而且吃相难看。
卞女士的遭遇引起了很多网友的共鸣。有人调侃,现在买演唱会门票非常考验人的综合素质,不仅手速要异于常人,阅读分析能力要强,还必须精准点击,不能出一点错,否则一不小心,大几百元就没了。还有人讲述自己的经历,说可以退票都要谢天谢地。有的演唱会开票开了三轮,二开、三开的时候已经过了退票期,买定离手,拒绝退改,比买火车票、飞机票严苛得多。可见类似情况十分普遍。
单方面制定对消费者容错率极低的规则,通过制造极短的时间差抹杀消费者的知情权,并让其成为演出市场的“惯例”,这一连串操作,暴露出主办方和票务平台对消费者权益的漠视。一些消费者为了观看偶像的演唱会,暂时忍气吞声,但长此以往,必然会有越来越多的人产生质疑和反感,动摇整个行业生存发展的基础。
相关部门其实早已注意到演唱会门票退改的乱象。2023年9月,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联合印发通知,明确“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建立大型演出活动退票机制,设定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费标准,保障购票人的正当退票权利”。但由于这一规定缺乏必要的罚则,不少平台要么我行我素、毫无改变,要么大玩文字游戏、投机取巧,消费者的体验并没有变好。
如此明晃晃的“霸王条款”,本不该堂而皇之地长期存在。虽然说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等维护自身权益,但不是每个人都耗费得起相应的时间等成本。要根本解决演唱会退票机制不合理的问题,还是需要完善法律规定,加强监管力度,主动、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从而督促主办方和票务平台正视自身的问题,顺应消费者的呼声,积极提升服务质量,促进文化演出产业健康发展。
声音
新京报:演出票不能成了“霸王票”,演出票退票也不能成了对消费者的“变相收割”。要增强消费者、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等各方力量,形成强大的治理合力,才能有效遏制造成演出票退票难、退票贵等问题的“霸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