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17日

“薅羊毛”不成反赔钱是一种警示

绘图刘阳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钟山县法院公安法庭快速调解一起因买家网购后“仅退款”引发的纠纷,买家同意退还11.96元货款并承担卖家维权费用800元。(据7月16日南方日报)

据报道,今年4月,伍某在网购平台购买了价值11.96元的衣物。伍某收到货物后,以不满意为由,提出“仅退款”请求。店铺要求伍某退货,但伍某不予理会,继续申请“仅退款”,得到网购平台支持。6月,店主胡某将伍某诉至法院。在法官调解下,伍某同意退还11.96元的货款,并承担胡某因此次维权支出的800元相关费用。

评论中,绝大多数网友支持店主的维权行为和法院的调解结果,认为伍某“薅羊毛”行为不合情理。

伍某是不是真的对货物不满意,不得而知,但是他想占据货物的动机显而易见。一般来说,对货物不满意,爽快退货就是,他为何始终不退呢?这有些说不通。或许他认为货款不高,店主不会追究。哪知道店主是个较真的人,选择依法维权,让伍某踢到了铁板上。

这个案例说明,网购平台的处理未必是最终结果。平台做出“仅退款”决定后,买卖双方依然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端。只要诉求合法,就会得到支持。

正如此案法官所言,恶意“薅羊毛”不仅是不诚信的行为,还可能涉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平心而论,网购平台推出的“仅退款”规则,是有其合理性的。一方面,对于劣质商家,它相当于一种淘汰机制;另一方面,它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但这种权益不能无限扩张。如果恶意“仅退款”行为被平台识别,消费者的信用会受到很大影响。良性运转的“仅退款”规则,可以达到商家和消费者共赢的效果。

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只盯着个人眼前的利益,借“仅退款”恶意侵占商家财物,让商家有苦说不出。有的商家甚至驱车千里上门讨说法,让大家看到他们维权的艰辛,由此心生同情。

正如专家所言,要保护商家的合法权益,网购平台还有很大的作为空间。一是,某款商品能不能“仅退款”,商家应该有一定的选择权;二是,要拓宽商家合理的申诉渠道,不能让矛盾集中停留在商家和消费者之间;三是,如果有消费者滥用“仅退款”规则,平台方应该对其账号权利进行限制。

“退款退货”应是交易中的常态,一些人钻空子获得不当收益,可能引发群体效仿。网上还有“仅退款不退货教程”出售,其实质就是教大家耍无赖,运用一些话术逼迫商家屈服。购买这些教程并实施的人,是不是有侵占他人财物的嫌疑?

在各大电商平台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比拼服务质量可以理解,但是首先应该平等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不能纵容恶意“薅羊毛”行为。对消费者而言,要清楚什么便宜能占、什么便宜不能占。毕竟,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对所有消费者都有好处。伍某为了不到12元的货物,最终花费800多元,是一种警示。

声音

北京日报:市场经济的基础是信用经济。多措并举保护好买卖双方的利益,红红火火的互联网消费市场方能继续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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