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15日

养犬管理不容“掉链子”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评论员 文清蔓 实习生 王金瑞

“这么大的狗不应该拴起来吗?”“这么大的小孩不拴起来吗?”7月9日,在上海市松江区一个“口袋公园”,一对男女遛狗时未牵引狗绳,导致两个小孩被犬只追逐而受到惊吓。当家长与犬只主人理论时,对方不但不道歉,还恶言相向。家长报警后,警方对犬只主人进行了相应处罚。(据7月12日澎湃新闻)

面对未拴绳的犬只追逐孩童,犬主不但没有道歉,反而以荒谬之辞回应,其故意挑事的姿态,既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也是对公共秩序与文明底线的公然挑衅。

近年来,宠物犬成为许多家庭的重要成员,它们的陪伴与慰藉,丰富了人们的情感世界。然而,养犬热的背后,不文明养犬行为却屡禁不止,从随地排泄、噪声扰民到宠物伤人,这些现象不仅破坏了环境卫生,更影响了邻里和谐,加剧了“人狗矛盾”。

法律为文明养犬行为划定了清晰边界。《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按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携带犬只出户的,应按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的效用在于实施。养犬管理需要政府、社会与个人的共同努力。相关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养犬行为零容忍,形成有效震慑;同时,还应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公众文明养犬意识,将遛狗拴绳、避免扰民等转化为每个养犬人的自觉行动。社会各界也应积极参与,通过媒体曝光、舆论监督等方式,营造文明养犬的良好氛围。

更为重要的是,每一位养犬人都应成为文明养犬的践行者与传播者,既要牵紧“文明绳”,也要守好“道德线”。犬主要增强社会责任感,主动学习养犬知识,坚持文明养犬的刚性规则,绝不能因养犬给他人造成负担和不便。只有如此,宠物才能真正成为连接人与自然的桥梁,而非社会矛盾的导火索。

养不养犬是个人选择,但一旦走出家门,进入公共领域,文明养犬就是应尽的公共义务。宠物犬本该是我们生活中的好朋友,切勿因不文明行为让其成为社会和谐的绊脚石。文明养犬任重道远,养犬管理不容“掉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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