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邱睦 通讯员 田第潘
近日,最高检发布了第52批指导性案例。其中,就提到了一起“小案”:云南昆明一女子在散步时,看上了别人种植的多肉,于是连续3天共盗走了16盆。涉案物品价值共计98元,其行为已符合刑法规定的“多次盗窃”,但检察院却做出不批捕决定。
为何检察院会做出不批捕的决定?6月21日下午,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邀请到了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慧,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莫洪宪,武汉市人大代表、武昌区南湖街道党工委书记郑丽霞做客热点直播间,共话轻罪治理。
在直播的结尾,三位嘉宾回答了网友的提问。
是否构成犯罪更应考虑社会危害性
“如果从形式上看,这个案件是符合刑法关于多次盗窃的规定的。”赵慧检察长认为,是否构成犯罪不能简单地考虑文字的表面含义,“还要更多地作实质解释,要看一看这种行为有没有值得刑法处罚的必要性。”
这起小案在审查的过程中,尽管女子的行为符合多次盗窃中“多次”的认定,但是由于案件的情节显著轻微,没有刑法处罚的必要性,所以,检察机关做出了不构成犯罪、不批捕的决定。
“这个案件是一个比较典型的案件。”莫洪宪教授说。究竟何为“轻罪”?莫洪宪教授认为,轻罪目前可能还没有一个理论上的统一定义,但在一般意义上,大家可以将其理解为,犯罪的性质比较轻微,社会危害程度不大的案件。同时,对于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刑法总则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显然,这起案件的处理是符合该项规定的。”莫洪宪教授表示,该案件作为一个指导性的案例,“就是告诉办案机关在办理案件的时候,要准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善于做好法理情的统一。”
“作为一名基层工作者,我对这个案例也很有感触。既讲法理,又明情理,让我看到了检察机关的用心用情。”郑丽霞代表表示。
轻罪治理也不是简单地一放了之
2024年2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一组数据:改革开放多年来,我国社会大局保持长期稳定,犯罪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在刑事案件数量大幅增长背景下,严重暴力犯罪持续下降,轻微犯罪大幅上升,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占比,1999年不到55%,近年来上升到85%以上。
犯罪结构发生了变化,检察机关的办案理念也在发生变化。“不能用原来治理重罪的理念来治理轻罪。”赵慧检察长说。
赵慧检察长认为,刑法应该具有谦抑性。“简单地说,只有当其他方式无法解决问题时,我们才有必要采用刑法手段进行处理。这也要求我们一线检察人员从理念更新、机制建设、能力提升等方面持续发力,构建适应时代需求的轻罪治理体系。”
“轻罪案件如果简单地一诉了之、一判了之,会让许多人员因被贴上‘罪犯’标签而被推向社会对立面,增加其重新回归社会的难度,也可能对其亲属的生活造成影响。”莫洪宪教授表示。
对于轻罪治理体系构建,赵慧检察长表示,近年来,武昌区检察院积极探索,构建了具有“党委统筹、政法协同、社会参与、自身建设”特点的轻罪治理体系,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在这方面,我们检察机关要担当起更重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
2023年,武昌区检察院与区委政法委会签实施意见,推动不起诉社会自愿服务工作在武昌全区落地。轻微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可到辖区的街道社区参与清洁家园、秩序维护、政策宣传等公益活动,其表现可作为考察其认罪悔罪态度的重要参考。
可以看到,轻罪治理绝对不是简单地“一放了之”,应该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同时,检察机关也在探索通过进一步完善“行刑衔接”等机制来提升轻罪治理的质效。
轻罪治理需要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入
“我们刚刚接触这项工作的时候还是有所顾虑的。”谈到在街道社区平稳运行的不起诉社会自愿服务机制,武汉市人大代表、武昌区南湖街道党工委书记郑丽霞说:“对轻罪治理,我们也是经历了一个从不理解到理解的过程,也有幸能够为其出一份力。”
当时,在南湖街道下辖的一个社区内,有多名轻微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参与志愿服务。其中,有一名年轻的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在进行社区服务时,利用自己的心理咨询专业的优势,积极为社区群众服务。
“让我印象深刻的是,还有一名社区矫正人员在服务时间完成后,表示还将继续为社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服务。”郑丽霞代表说。
郑丽霞代表表示,街道社区的实践表明,轻微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自愿服务的过程中既受到了惩罚,也受到了教育,还有不少人在自愿服务的过程收获了被认可的价值。
对轻罪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和挽救需要社会各方力量来帮助。莫洪宪教授认为,这个过程对于社会整体的发展而言也将是一个进步,“轻罪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其本身就需要社会各界的力量。”
据统计,仅2023年一年,武昌区共有236名轻微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参与了社会自愿服务。
“五步走”工作法办理轻伤害案件
有网友问赵慧检察长:“轻伤害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常见多发,请问您在办理轻伤害案件上有什么经验?”
赵慧检察长说:“经验谈不上,我可以简单介绍一下武昌区检察院在办理轻伤害案件方面的‘五步走’工作法。我们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积极落实上级院工作要求,并结合办案实际,总结出了‘全面审查案件、深化检调对接、开展公开听证、适用赔偿金提存、不起诉社会自愿服务的五步走’工作法,应该说取得了不错的效果。首先是全面审查案件,弄清事件发生的来龙去脉,在查实矛盾纠纷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的基础上,充分开展释法说理,找准矛盾纠纷化解的突破口,打牢矛盾纠纷化解的基础。”
“2023年5月,我们挂牌成立了白沙洲街人民调解委员会驻院调解工作室,将矛盾纠纷化解贯穿办案全过程;我们建立了赔偿金提存机制,防止公平正义被漫天要价裹挟;我们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将听证开进单位、社区、工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赵慧检察长举例说:“此前,我院办理了一起两位老人因看病插队产生纠纷的故意伤害案,检察官身临案发医院了解情况,用心用情开展6轮调解,最终将两位当事人的‘法结’‘心结’一起解开,承办人还收到了两位老人手写的联名感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