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22日

连续十余年作案 还拉妻子当帮凶

拐卖14名儿童的人贩子被判死刑

央视截图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杜光然

近日,四川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浩文等人拐卖儿童案一审宣判,主犯王浩文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

判决书显示,王浩文此前已因拐骗、拐卖儿童入狱,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继续在多地流窜作案14起,连续作案时间长达十余年,前罪和漏罪共计拐卖儿童14人。

孩子被拐,对每个家庭来说都是一次沉重打击,王浩文的行为造成部分被害人父母轻生、离婚和巨额经济损失。极目新闻记者从寻亲家长雷武泽处获悉,宣判后,王浩文等相关被告人已提出上诉。

拐卖儿童时化名“王维”

王浩文,曾化名王维,1957年出生,四川省渠县人。高中文化的他,曾是村里少有的“高学历”。

据王浩文老家的村民介绍,印象中王浩文比较聪明,但聪明没有用在正道上。

“他手脚不太干净,听说在上学期间曾偷过猪。”一位认识他的当地居民说,早些年王浩文就外出打工了,后来和妻子孩子回渠县生活过一段时间。邻居和亲戚都不知道他拐卖儿童的事情,王浩文的家人对这些事也是闭口不谈。

王浩文老家村庄一位知情人告诉记者,王浩文不怎么爱讲话,性格比较内向。由于其年龄较大,现在知晓其具体身世的人很少,曾有人问过王浩文在做什么工作,他自称在外承包些小工程,但没有详说。

该知情人回忆,之前王浩文被捕,警方来村里调查询问,村里人才知道他拐卖儿童的事情,而且王浩文的妻子胡某雄也参与了拐卖。

案件材料显示,1982年至1998年,王浩文在湖南省岳阳市打工,并使用“王维”这个名字生活、工作。在岳阳与其相识的一工友称,当时都知道“王维”是来自四川渠县的小包工头,是当时大包工头胡某某的女婿,负责请工人等事情。后来“王维”因在当地管理站骗取现金被抓了,自那以后,他们再也没有见过面。

“王维”这个化名不仅出现在王浩文的包工头生涯中。拐卖作案期间,王浩文曾向被拐儿童养家提供落款“王维”的送养协议,或提供“王维”的身份证复印件。不少证人证词都表示,见过王浩文使用“王维”的身份证。经公安机关鉴定,送养协议落款处“王维”的签名字迹也系王浩文所写。

另据央视节目报道,有养家向警方提供了“王维”的身份证复印件,查询发现其身份信息是假的。经过一系列调查取证,专案组认为,王浩文与王维系同一人。

连续作案长达十余年

“南充政法”公众号文章显示,王浩文在2006年、2015年先后因拐骗和拐卖儿童入狱。刑罚执行期间,王浩文被发现同种漏罪,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数罪并罚。2023年4月,法院认定王浩文犯拐卖儿童罪,判处其死刑。宣判后,王浩文不服,提出上诉。四川高院以原判决认定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在重审阶段,南充市检察院追加指控王浩文的遗漏罪行。

南充中院审理认为,王浩文、王某琼、胡某雄以出卖为目的,拐骗、贩卖幼儿,其行为均构成拐卖儿童罪,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其中,王浩文是主犯,胡某雄、王某琼是从犯。

据此,南充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王浩文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王某琼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胡某雄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六千元。

此案的三名被告人,除了王浩文,另外两人均为女性。被告人胡某雄是王浩文的妻子,关于王某琼的身份,有媒体此前披露,王某琼和王浩文是老乡。

极目新闻记者梳理判决书发现,王浩文从2001年开始从事拐骗、贩卖儿童犯罪活动,2006年曾因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继续从事拐卖儿童至2014年6月。他在多地流窜作案14起,连续作案时间长达十余年,前罪和漏罪共计拐卖儿童14人,造成部分被害人父母轻生、离婚和巨额经济损失。但王浩文到案后,对大部分指控事实在确凿证据面前拒不认罪,不配合侦查机关查找被拐儿童。

案件材料显示,王浩文流窜于多地,一般到达一个城市后,会四处游逛寻找作案目标,多以糖果等食物引诱儿童。他曾伙同妻子一起作案,两人谎称自己的孩子需要送养,拐卖一名儿童一般可获利数万元。王浩文疯狂作案是在2009年,一年时间先后拐走了5个孩子,其中就包括桂宏正夫妇的孩子。

一受害家庭苦苦寻子10年

来自湖北的桂宏正,其儿子就被王浩文一伙拐走。

当年,听闻四川人好酒,桂宏正就跟着老乡到四川武胜县一农贸市场开了家酒铺,酒水自产自销,一家人的日子其乐融融。他的第二个儿子小桂于2006年出生,十分活泼可爱。

2009年6月12日下午,桂宏正夫妇正在酒铺里忙活,小桂在酒铺附近玩耍。当时妻子担心小桂着凉,拿了衣服想给孩子穿时,发现小桂不见了。

桂宏正向极目新闻记者回忆说,儿子丢失后,他每天都很痛苦,像丢了魂一样。妻子一直保存着儿子的衣服,看着衣服常常落泪,夫妻之间开始充斥着泪水和争吵。同时,他和很多寻亲家长一样,开始了漫长的寻子之路。担心儿子回家找不到他们,桂宏正的小酒铺一直维持着经营。

寻亲的这些年,桂宏正很少回老家,即使他父亲患癌,身体渐衰。2018年5月,父亲去世时,桂宏正前往外地参加寻亲大会。

桂宏正说,寻回小桂不只是自己的心愿,也是父亲最后的执念,遗憾的是,父亲至死仍未能与孩子再见,老人是带着遗憾离开的。

2019年,桂宏正夫妇参加央视《等着我》的录制,终于有了儿子的下落。节目中介绍,经过警方全力侦查,成功抓获了犯罪嫌疑人王浩文。之后,警方用“跨年龄人脸识别系统”,进行智能识别和智能比对,最终成功帮他找到了被拐的儿子小桂。

人贩子一审被判死刑

同样被王浩文拐走孩子的家长还有雷武泽,2001年10月9日,他年仅3岁的儿子川川在湖南岳阳被人拐走。雷武泽夫妇为寻子,走遍了国内的大部分省份。

自从儿子被拐后,雷武泽的妻子变得沉闷。她不愿看到别人带着孩子热热闹闹,容易触景伤情。

幸运的是,2023年6月雷武泽接到警方的好消息,他被拐22年的儿子川川确认找到了。雷武泽告诉记者,拐卖川川的“人贩子”正是王浩文。据一审判决书显示,检察院指控的王浩文具体犯罪事实中,就有2001年10月9日雷武泽之子被拐案例。判决书中提到,被告人王浩文将被害人雷某某贩卖到广东省汕头,并提供了落款“王维”的收养说明一份。

雷武泽向记者介绍,王浩文案开庭时他参加了庭审,但王浩文一直狡辩,不承认拐卖了川川。雷武泽在现场忍无可忍,冲上去打了对方。“在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王浩文不承认拐卖了川川,还对多起指控的拐卖有异议。”他说。

一审判决书显示,2001年10月至2010年5月期间,被告人王浩文就单独或伙同他人,拐卖了11名儿童。王浩文只承认拐卖了其中3人,拒不承认参与拐卖了川川等8名儿童。

雷武泽表示,王浩文被判死刑在他意料之中。宣判后,王浩文等相关被告人已提出上诉,他也会持续关注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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