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烟、点烟、烟头随手一扔,这个习惯很可能会引发一场火灾。2024年5月21日凌晨,北京丰台一栋高层居民楼突发火灾,消防员到达现场后发现,起火点位是27层一户人家的阳台处,此时火势处于猛烈燃烧状态。为了尽快扑灭火势,消防员兵分两路,一路上楼疏散居民,另一路直奔27层准备内攻灭火。直至0时31分许,明火才被扑灭,所幸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据了解,此次火灾原因为28层的住户将未掐灭的烟头扔至窗外,烟头撞墙反弹至27层住户的阳台位置,随后引燃了阳台上的杂物,导致了火灾。目前,肇事者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烟头虽小,但其潜在的危险性却非常大。香烟在燃烧时,中心部位温度高达700-800摄氏度,生活中常见的可燃物自燃点大都在200-300摄氏度。香烟点燃后的温度比这些固体可燃物的燃点高2-3倍。一定条件下,未熄灭的烟蒂,可引起多种疏松纤维物质燃烧,遇到易燃气体、液体很容易引起燃烧,甚至爆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导致火灾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失火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武汉消防提醒:烟头虽小,“火”患无穷。预防烟头引发火灾,必须从日常生活的行为习惯入手。广大烟民应切实增强防火意识,规避吸烟坏习惯。不在公共场所和禁烟场所吸烟,不卧床吸烟;吸烟时,不将烟随手乱放;吸剩的烟头予以熄灭,放入烟灰缸或金属、玻璃等不易燃的器具内;切勿将烟头随意丢入垃圾桶,或从高空抛下,养成不随手乱扔烟头的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