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13日

农民工被拖欠工资3年多

法官调解不到12天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孙婷婷 通讯员刘美 陈章颖)农民工王先生被包工头李先生拖欠工资已经3年多了。无奈之下,王先生一纸诉状将李先生告上了武汉市黄陂区法院横店法庭,经承办法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案件在立案不到12天的时间内得到了圆满解决。

李先生是一名包工头,2021年,他找到了王先生,介绍他到某项目工地上班。王先生完成工作以后,双方结算工资共计3万元左右,李先生先支付了一部分,还剩1.3万元未支付。后来,王先生多次找李先生追要工资,李先生表示自己肯定不会拖欠,他也被拖欠了工程款,需要等别人结算了工钱给他,他才能支付给王先生。然而,王先生迟迟等不到李先生兑现承诺,今年5月,王先生将李先生告上了法庭,要求其支付劳务费以及自己多次往返黄陂产生的误工费等费用。

武汉市黄陂区法院横店人民法庭收到了王先生的诉讼请求后,承办法官认为该案标的不大,但因涉及农民工工资,加之王先生是外地人,多次为自己的工资来回奔波。经过参阅案卷、研判案情,承办法官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调解更有利于高效快捷化解纠纷,帮助王先生尽快拿回钱。

承办法官立即采用“背对背”调解法,先通过电话与王先生、李先生分别沟通,了解双方的诉求。

经与李先生进行初步沟通,了解到李先生对其欠付王先生劳务费的事实及金额没有异议,但他也向法官表达了自己当前的困难,如果自己能够第一时间收到钱款,一定会向王先生支付工资的,自己也没有想到会被告上法庭。得知了李先生的想法,承办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向他释法明理,李先生回应称,自己愿意支付一定劳务费,但需要宽限一定时间给他筹钱。

随后,承办法官又联系了王先生,将李先生的情况告知他,希望他能宽限支付时间,另一方面从诉讼的周期、诉讼风险、后续履行、调解书效力等问题向王先生进行释法说理,王先生最终同意放宽支付时间,与李先生调解,主动放弃了误工费的诉求。

得知双方愿意调解,承办法官趁热打铁,次日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就达成的劳务费金额及支付期限签订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系化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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