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06日

租户擅自砍伐隔壁香樟树 房东被邻居告上法庭索赔

法官讲“六尺巷”故事调解邻里纠纷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臧芳芳 董星星

家住武汉市新洲区的李先生家门口种有一棵香樟树,由于生长茂密,树枝枝干延伸到了邻居王先生家里。王先生将房子租给了某公司。该公司给房子安装太阳能板时,在未知会任何一方的情况下,直接砍了树枝。李先生得知此事后,十分气愤,认为是王先生同意才导致树枝被砍,要求其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5万元。

近日,经武汉市新洲区法院邾城人民法庭调解,向双方讲解“六尺巷”的故事,李先生和王先生重归于好,租户某公司向李先生道歉,并赔偿了1000元,李先生最终撤诉。

租户未经允许砍邻居家的树

李先生和王先生是邻居,李先生的家门前种有一棵香樟树。香樟树长势旺盛,树枝枝干延伸到王先生老房子的上方。2023年年底,王先生将房子租给某公司。该公司在屋顶安装了太阳能板,然而,由于香樟树枝干的遮挡,光伏发电的效果并不理想。为更好地采光,某公司在未知会任何一方的情况下,砍了香樟树的枝干。

得知香樟树被砍了一些,李先生十分气愤,认为有了王先生的授权,某公司才敢砍自家香樟树的枝干。在李先生心中,这棵树陪伴自己及家人多年。某公司的举动不仅影响了香樟树的生长,还对其个人情感造成了很大伤害。

对此,王先生觉得很冤枉,他和家人长期不在老家居住,完全不知情。

双方各执一词,争论不休。当地派出所、村委会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但均未调解成功。2024年3月,李先生将王先生告上武汉市新洲区法院邾城人民法庭,要求王先生赔偿树木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1.5万元。

受案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案卷、现场实地勘查,并走访当地派出所、村委会及某公司,查明王先生并非实际侵权人,李先生也未提供树木损害的相关证据。

基于法院查明的案件事实,该案已经有了定论。然而,承办法官却认为,双方是多年邻居,如果简单地“一驳了之”就此结案,很有可能激化双方的矛盾,只有解开“心结”才是解决纠纷最好的方式。

为实质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在理清办案思路后,通知某公司到庭,三方当事人面对面沟通协商。

法官讲故事解开双方“心结”

面对李先生,承办法官先是安抚了他情绪,告知他,某公司未经其同意擅自砍伐树木确实构成侵权,但香樟树的枝干也的确影响了太阳能板的采光,希望李先生能够和对方坐下来,一起协商解决办法。

某公司自知理亏,向李先生诚恳道歉,并表示愿意支付1000元作为赔偿款。然而,李先生坚持要邻居王先生承担责任。说服李先生成了该案的重点和难点。见他态度强硬,承办法官决定另寻突破口。

随后,法官向鉴定机构咨询,并联系林业部门进行市场询价……准备充分后,法官再次来到李先生家中。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摆事实、讲道理,从各方面分析利弊。李先生的态度有所松动,承办法官趁热打铁,从情、理、法多角度做其思想工作。

“清康熙年间,礼部侍郎张英的家人与邻居因宅基发生纠纷,写信向张英求助。张英回诗一首:一纸书来只为墙,让他几尺又何妨。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这就是安徽省桐城市‘六尺巷’的由来。‘以和为贵’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俗话说‘远亲还不如近邻’呢……”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循循善诱下,李先生松了口,同意法院的调解意见。随后,某公司向其支付了树木损伤赔偿款1000元,李先生随即向法院申请撤诉。

(文中当事人系化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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