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的一名老人酒后骑车摔倒,路过的小伙杨帆主动上前帮扶,不料反遭老人及家属误解。经过调查,警方确认杨帆无责,还符合新出台的《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专项奖励办法》规定相关情形。5月17日上午,杨帆收到了见义勇为专项奖励金和鲜花。
小伙帮扶醉倒老人
老人家属误解后道歉
5月14日晚,24岁的杨帆骑摩托车路过南京市应天大街时,看到一名醉酒老人骑车摔倒受伤,身下有血迹。杨帆主动上前扶起老人,将其搀至路边,并引导周围车辆从旁边绕行,避免对老人造成二次伤害。
其间,尽管杨帆提醒附近有监控记录,老人却误以为是杨帆将他撞倒。老人的儿子到场后,开始指责杨帆为肇事者,并执意要求他陪同其父亲到医院检查。
交警八大队警察赶到现场,对老人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212mg/100ml(注: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随后老人被送至医院诊治。据警方调查,当晚事故伤者田某某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行至虹悦路路口摔倒,并非杨帆将其撞倒。
5月16日晚,田某某家属对杨帆表达了谢意,并就误解一事向其致歉。田某某的儿子田先生称,父亲酒醒后回忆事发经过,确定为发生意外自行摔倒。杨帆接受了田先生的道歉,并表示:“人家问我以后还扶不扶,我该扶还得扶。”
由于伤者未出院,目前该起单方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中,田某某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被依法处罚。
按照《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专项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南京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见义勇为办公室为杨帆申报了见义勇为专项奖励。5月17日上午,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孙建友一行为杨帆颁发了见义勇为专项奖励金并送上鲜花。
南京新《办法》
扩大见义勇为奖励范围
此前的4月16日,南京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专项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施行后,对达不到见义勇为确认条件但发挥一定积极作用的,根据事件情节及行为贡献大小酌情给予一定奖励。
《办法》明确了奖励的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广大人民群众在法定职责或法定义务以外,积极提供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协助预防或者及时制止违法犯罪,帮助化解事端,参与消除安全隐患等方面发扬见义勇为精神、传播正能量,为推进平安南京建设积极发挥作用,但不够确认为见义勇为人员的。
《办法》同时明确了奖励的具体情形:为国家、集体和他人挽回经济损失,避免安全隐患,勇敢保护他人安全;在突发公共事件、车祸抢救、救治伤者中积极参与发挥作用;为维护社会治安有其他突出表现的,在社会上弘扬社会正义、传播正能量,在一定范围内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
对于奖励标准,该《办法》明确,将根据其情节和贡献大小给予相应奖励,发现一起,奖励一起。
据介绍,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人民群众在实施见义勇为行为后,可由行为人、行为人近亲属或行为人所在单位向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举荐申报。
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刘胜利表示,此次专门制定《办法》,是为了进一步扩大见义勇为奖励范围,丰富见义勇为精神内涵,鼓励“帮一把”“扶一扶”的凡人善举,以此推动形成人人支持、参与见义勇为、见义智为、见义善为的良好社会风尚。
极目新闻综合南京交警、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