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16日

一块展牌影响采光 业主与物业关系僵持6年

法官现场调解后案结事了人和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孙婷婷 通讯员陈丽 陈章颖 实习生王伟龙)物业公司将一块展示牌安装在业主家窗户前,挡住了采光,业主要求拆除,物业表示自己无权拆除,双方为此僵持不下,四位业主干脆以不交物业费形式表达不满。日前,经武汉市黄陂区法院罗汉寺法庭法官多次上门勘察现场,通过现场调解,展示牌被拆除,四位业主主动缴纳了物业费。

今年2月,武汉市黄陂区法院罗汉寺法庭收到一起案件,某物业公司将一位业主告上了法庭,称业主从2017年开始就未缴纳物业费。承办法官收到该案后,联系当事双方,业主解释称,他们不交物业费,是因为物业公司未经允许擅自在自家窗户前面安装展示牌,严重影响其采光及居住舒适度,多次与物业公司沟通未果,是以拒交物业费表达不满。对此,物业公司也满腹委屈,表示展示牌是应相关部门要求安装的,非物业自行安装,他们无权拆除。

围绕这块展示牌拆不拆,物业费交不交的问题,双方关系僵持了6年多。了解了事情的全貌后,承办法官到现场走访调研,查看展示牌尺寸、设置地点及摆放方式,并对展示牌进行拍摄、录像,将证据留存。走访过程中发现该展示牌面积较大,实际采光影响不仅案涉一户业主,还涉及其他三位业主,同时涉及的业主也未交物业管理费。

承办法官在小区内组织所有受影响的业主和物业公司进行面对面座谈,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受影响的四位业主纷纷要求拆除或移位展示牌,而物业公司则希望业主补交物业费。

为查明实际情况,承办法官一方面实地核实展示牌是否属于相关部门管理、展示牌的放置目的和放置时长,另一方面实地走访小区群众,了解有关情况,及时将信息反馈给物业公司和案涉业主。

承办法官要求物业公司及时做好与展示牌相关部门的沟通汇报,妥善处置。物业公司进行处置后,各业主及时补交物业费。

4月17日,该物业公司对展示牌进行拆除并邀请业主进行现场监督。展示牌拆除后,业主当场补齐欠付的物业费。另有数位业主也在展示牌拆除后,按照会谈商定意见主动到物业公司补缴了物业费。

承办法官介绍,把纠纷解决前置,让非诉讼解决挺在前面,通过调解,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也让即将引发诉讼的“案外案”实现“零成本”化解,改变以往“一判了之”的做法,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 2024-05-16 一块展牌影响采光 业主与物业关系僵持6年 4 4 楚天都市报 content_273783.html 1 法官现场调解后案结事了人和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