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刘冬莉 实习生 徐可欣 赵奕欣
武汉市民胡先生是灵活就业人员。去年初,他通过人力资源公司纳杰人力代缴公积金,每月按时向该公司转账缴费。到了今年5月,他查询自己的公积金账户发现,“末次缴纳月”只停留在2023年9月。多次与该公司工作人员沟通无果后,他只好向极目新闻投诉。5月7日上午,纳杰人力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会尽快核实处理。
代缴公积金迟迟不到账
2023年2月,市民胡先生经人介绍,通过微信联系上湖北纳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下称“纳杰人力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称,只要缴纳相应手续费,便可帮其代为缴纳公积金。
2月3日,他向对方提供了身份证正反面的照片,并通过收款二维码支付了3050元。其中,1100元是2023年整年的服务费,1950元是缴纳1月份的公积金费用。第二天,对方给他发来一张电子收据,上面注明胡先生支付的1100元为2023年1月-12月公积金的手续费。
约半个月后,该工作人员告知胡先生,他的2023年1月份公积金已成功汇缴。一个星期后,胡先生按照对方要求,继续向纳杰人力公司转账了2月份的公积金费用。“前几个月都很正常,每月都会提醒我缴费,还会向我反馈公积金汇缴到账的结果。”胡先生说,2023年8月26日,该工作人员还向胡先生发来一条微信称:“缺业绩,如果有朋友、邻居需要咨询交社保公积金的帮忙推荐一下,成交给您发红包。”
“今年2月,我查询发现,我的公积金只缴纳到2023年9月。”2024年5月7日,胡先生向极目新闻记者展示了他的转账截图。截图显示,他于2023年12月15日向纳杰人力公司支付了两个月的公积金费用和下一年的手续费,共计5000元;2024年2月,他再次转账3900元,支付2023年12月和2024年1月的公积金费用。而公积金查询系统显示,胡先生的月缴额为1950元,缴存单位为“湖北纳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末次缴纳月”停留在2023年9月。
2024年2月26日,胡先生曾通过微信询问该工作人员,得到的回复是:“有两个月月份差,这两个月就给您追平了。放心。”3月12日,他再次发微信询问,却没有回复。直到两天后,对方才回复称,自己上个月出车祸住院,没有及时回复信息。他让胡先生放心:“款项都是打款到公司账户的,都会给您交进去的。”然而直到现在,胡先生的公积金仍没有正常汇缴。其间,胡先生多次询问,均没有收到回复。
人力资源公司称尽快处理
5月7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联系纳杰人力公司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会尽快核实处理。
大约10分钟后,胡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接到了纳杰人力公司另一位工作人员的电话。电话中,对方称,之前与胡先生联系的那位业务员确实发生了车祸,以后就由他与胡先生对接。该工作人员解释说,现在公积金正在年审阶段,需要年审结束才能处理胡先生的公积金汇缴事宜。“快的话本月底就可以全部处理完,如果处理不完就分两个月。”
“灵活就业人员通过人力资源公司代缴公积金是违规行为。”极目新闻记者拨打12329武汉住房公积金热线,客服人员明确表示,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武汉地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应当为其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职职工是指在本单位中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六个月以内)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包括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符合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职工,不包括已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离岗职工。
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陈玥表示,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为职工缴纳公积金是单位的法律义务。而挂靠是指,缴存人与缴存单位并无实际劳动或人事代理关系,而由该单位申请虚假职工公积金账户的情况,与上述规定相冲突,对于缴存人而言也存在较大风险,比如单位“跑路”或未足额及时缴纳,缴存人即面临经济损失。
陈玥还提醒,目前武汉市已开通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渠道,无固定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正规渠道办理公积金缴存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