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2月28日

男子划伤路边四辆车被提起公诉

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黄忠 通讯员曾甜甜)跟女友吵架后心里气不过,男子捡起石头,先后划伤停放在路边的四辆小车。近日,湖北省阳新县检察院依法对划伤车子的男子赵某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

承办检察官介绍,2022年3月22日,来阳新打工的赵某在朋友家喝酒,因与女友在电话里争吵,在途经马蹄湖路段时,为发泄情绪,捡起路边的石头先后划伤停放在路边的四辆小车,致使小车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经物价部门鉴定,被损坏车辆认定损毁价值共计7459元。案发后赵某藏匿行踪,公安机关对其进行网上追逃。今年1月10日,赵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赵某到案后,对自己无故划车的事实供认不讳。

2024年1月23日,公安机关以赵某涉嫌故意损毁财物罪将该案移送阳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依法讯问赵某划车动机时,赵某回答:“我根本不认识那些车主,只是跟女友吵架后心里气不过,这些车辆刚好停在离我最近的地方,就随手划了他们的车。”

赵某的行为应定性为故意损毁财物还是寻衅滋事?检察官联席会议上,有人认为,赵某故意将他人车辆损坏,给被害人造成了财产损失,损失数额较大,应认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有人认为,赵某因为跟女友吵架,为发泄情绪,便肆无忌惮地毁坏他人车辆,系借生活中偶发纠纷实施任意损毁他人财物的行为,属于“借故生非”型寻衅滋事。

经讨论,结合案件事实,赵某酒后无故划损停靠在路边的车辆,没有针对特定人或物,主观上发泄情绪、无事生非的意图十分明显,客观上也实施了损毁公共财物的行为,检察官一致认为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对赵某提起公诉。

承办检察官提醒,成年人在社会活动和日常生活中要有最基本的自我约束和克制能力。如遇不如意,要理性看待,可以选择适当的方式释放压力,不应该图一时之快或者一时冲动,做出损人不利己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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