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2月26日

南京一小区火灾15人不幸遇难具体原因正在调查中

架空层电动自行车充电隐患何时解

许多住户在失火的6栋前围观

小区其他架空层仍有大量电动车在充电

6栋2单元消防通道逃生者遗落的拖鞋

小区楼前贴的消防警示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张奇 丁鹏

2月24日,南京市区刚下过一场雪,雨花台区名尚西苑小区6栋前仍拉着警戒线,现场站满了围观群众。据官方通报,2月23日凌晨,该小区6栋地面架空层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处起火引发火灾,造成15人不幸遇难。

多名居民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小区的2栋架空层2019年曾发生过电动自行车起火事件,而架空层停放大量电动车是违规的,他们也多次向物业和各级部门反映过。此次火灾之后,他们最关心的是,架空层电动车之患何时能解?

小区电动自行车隐患早有预警

据南京市消防部门通报,经初步分析,此次火灾事故系6栋建筑地面架空层电动自行车停放处起火引发,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

有网友发现,几年前,该小区一名业主曾在网上发帖,反映小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存在安全隐患。该业主何印(化名)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他在明尚西苑住了近两年,发现不少电动车火灾隐患。比如不少住户把电动车停在单元入户门两侧,有人甚至将电动车推进电梯或将电瓶带回家,也有住户飞线下楼给电动车充电。当时他除了在网上发帖,还打过市民热线,街道和物业都回复说会加强巡逻及管理,但之后的整改成效并不大。

25日,极目新闻记者采访得知,事故发生前,该小区住户飞线下楼给电动车充电的情况仍然存在。2栋业主陈伟达(化名)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火灾发生后,有人专门对小区内飞线的情况进行了查处,目前暂时看不到飞线下楼的情况了。小区居民热衷把电动车停在架空层,一是图方便,二来为防盗,2栋架空层的电动车停车位仍是一位难求。

当地媒体2020年8月曾报道,明尚西苑小区居民反映称,2栋单元楼停着很多电动车,楼栋架空层里充电位置不够,且没有照明,也不利于停车。也有媒体2022年4月报道,该小区居民投诉称,晚间楼栋架空层停放的电动车可达180多辆,却没有配备烟感喷淋报警器,只有几个灭火器,存在消防隐患。

极目新闻记者在该小区其他楼栋实地走访发现,各楼栋的架空层仍停满了电动车,墙上也可见有多个充电桩和连接充电桩的插座接口,不少电动车仍在充电。与6栋2单元相邻的5栋,入户大厅内贴有较多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的提示,电梯上方贴有“电动电瓶车禁止进入电梯”的标语。一张巡逻签到表显示,巡逻内容为非机动车上楼、电瓶车充电、杂物堆放、灯具照明、消防设施、安全隐患等。

起火架空层有多家企业充电桩

就居民关心的问题,极目新闻记者先后联系了明尚西苑小区物业、明义社区居委会、西善桥街道办。西善桥街道办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正在调查居民关心的问题,小区架空层烟感和喷淋设备并没有完全覆盖。有媒体报道称,未覆盖到位与资金有一定关系。

25日上午,记者拨打该小区架空层某品牌充电桩上的服务电话。工作人员表示,6栋2单元发生火灾后,他们已将公司的充电桩情况和资料交给了消防等部门配合调查。他们也去过了火灾现场,该公司在6栋2单元架空层的充电桩只有4台,事发当晚只有一人给电动车充电,且当晚12时之前就用完了。“起火区域还有其他企业的充电桩,总共有三四家。”该工作人员表示,小区内业主自行飞线下楼的情况也存在,火灾到底是不是充电桩引发,需等待官方调查结果。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律师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架空层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何时解

小区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和充电问题应该如何解决?明尚西苑小区多名业主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2019年小区2栋架空层电动车起火时,业主就建议将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移到楼外,将现在小区的地面停车场区域改成电动车充电棚,但该提议一直没有落地。记者在现场看到,小区部分楼后有大量空地存在。

此次火灾发生后,小区住户都想知道,架空层电动车火灾隐患,何时能彻底解决?记者根据住户指引,进入6栋2单元地下一层电动车停放处,可见架空层修有直通地下一层电动车停车处的斜坡,但停放区域入口较远,且需要多次拐弯才能到达电梯间。记者注意到,有人用铅笔在地下一层墙面上标注了通往电梯的路线指引箭头。地下一层电动车充电区域的墙上有充电桩和插座孔,但只有两辆电动车停在这里,地上有不少积水,还铺有消防水管。

2栋业主李肖敏(化名)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小区3栋和6栋住户大部分为回迁户,出租房较多,起火的6栋2层还有一家对外出租的公寓,人口密度大。对于不熟悉的住户来说,地下一层停放电动车确实不便。

南京城市治理委员会第一届和第二届公众委员、南京市物业管理专家库成员王兴宏此前曾建议,业主(物业使用人)、业委会、物业企业、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形成合力,建立长效的宣传、管理和监督机制。从业主方面来讲:一是购买正规厂家的产品,保证电池符合安全标准;二是到有安全保障和消防设施的集中充电点充电;三是如果发现电池有安全隐患和使用期限到期,一定要及时更换;四是如果发现其他人的电动自行车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从业委会、物业企业和政府相关部门方面来讲,不但要规划和建设符合安全标准有消防设施的集中充电场地,还要进行长期有效地管理,及时监督、严格执法。

“大力持续地宣传,培养老百姓的防火意识,明确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从源头上减少火灾隐患。还要确保消防设备设施的完整性,以便在火灾早期能够及时把火扑灭。”王兴宏说。

(本文图片均为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张奇 丁鹏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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