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2月19日

个税年度汇算下月开始

2月21日后可以预约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陈红

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即将开始。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明确2023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和去年一样,税务部门推出预约办理服务。有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2月21日后通过个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

生活负担较重可以优先退税

2023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2023年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税率表见左图),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3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公告明确,有四种情形无需办理汇算,即纳税人如在2023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而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以及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纳税人则需办理汇算。

对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且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提供优先退税服务。独立完成汇算存在困难的年长、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可提供个性化便民服务。

办理个税汇算三种方式可选

根据公告,2023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纳税人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有三种方式可选择。一是自行办理,二是通过任职受雇单位代为办理,三是委托受托人(含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纳税人需与受托人签订授权书。

办理渠道也在公告中予以明确:纳税人可优先通过个税APP及网站办理汇算,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选择邮寄申报的,纳税人需将申报表寄送至按公告第九条确定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告的地址。

虚假错误填报将被监管提醒

从近几年汇算情况看,大多数纳税人能够如实填报收入和扣除信息,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但税务部门在核查中也发现,小部分纳税人通过虚假、错误填报收入或扣除,以达到多退税款或少缴税款的目的。针对这种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在对公告解读时明确,将加强监管提醒。

对于不按照规定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形,比如存在夫妻双方各自按照100%比例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或者篡改证明资料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等,一经发现,税务机关将通过个税APP、网站或扣缴义务人等渠道进行提示提醒。纳税人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税收优惠的,应当一并填报相关信息、提供佐证材料。纳税人拒不更正或者不说明情况的,税务机关将按照规定暂停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对于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在汇算期结束后未申报补税或未足额补税的,一经发现,税务机关将依法通过手机个税APP、网站等电子渠道及其他方式向纳税人送达税务文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加收滞纳金,同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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