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黄忠 通讯员刘怡廷 张言波 贺悦婷)“感谢检察院对我的关心和帮助,让我在寒冷的冬天感到温暖无比,也让我更有信心面对生活。”近日,面对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以下简称汉江分院)、荆门市检察院两地检察官的回访,胡某流下感激的泪水。
1月25日,承办检察官介绍,家住荆门市漳河新区的胡某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四世同堂、其乐融融,一次突发的交通事故让她永远失去了外公、外婆和年仅六岁的儿子,自己也因此次事故导致双下肢截瘫。
潜江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在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中,发现胡某因案致残且未获得有效赔偿,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遂将线索移送该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跟进调查。
经调查核实,胡某系某交通肇事案的被害人,因被告人无赔偿能力,胡某因案致残后又与其丈夫离婚,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仅靠年迈的父母接济度日,且后续康复仍需大额费用,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属国家司法救助重点对象。
考虑到胡某发生交通事故后一直租住在荆门市漳河新区,为加大救助力度,潜江市检察院提请汉江分院开展联动救助。2023年12月,为了进一步提升救助效果,汉江分院迅速按程序帮助胡某申请并发放了司法救助金。同时,通过荆门市检察机关协调当地妇联、残联等部门,针对胡某的特殊情况研究制定了热情关爱、心理辅导、困难帮扶、就业指导等系列救助方案,共同开展综合帮扶。
在两地检察机关和当地妇联等部门的接力帮扶下,胡某逐渐从因丧子、离异等变故引发的心理阴影和内心创伤中走出来,重拾生活信心。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2023年以来,汉江分院以“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关注困难妇女群体 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两个专项活动为抓手,大力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全年救助因案致贫、致困的当事人90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31.5万元,其中救助困难妇女3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