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邱睦 通讯员王家利 实习生谭锦龙 李筱玥 罗裕琛)“您放心,我一定会按照约定如期把钱还清。”1月23日上午10时许,刚刚获得提前解除拘留的刘仓(化名)对执行法官说道。就在前一天,刘仓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处以拘留15日。
事情的起因发生在2020年。张鑫(化名)受刘仓的雇佣对一套他人的房屋进行装修。同年10月,张鑫在对房屋刷油漆时,不小心从1米多高的脚手架上摔下,造成右跟骨粉碎性骨折。经湖北某法医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张鑫伤情构成十级伤残。
2022年3月,汉南区法院判决刘仓向张鑫赔偿经济损失5万多元。2023年年底,由于刘仓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张鑫向汉南区法院申请对其实行强制执行。
据执行法官介绍,判决生效后,除去先期被法院强行扣划的1万余元外,此后刘仓一分钱没有赔偿给张鑫。“执行立案后,我们多次到刘仓家,却发现他不在家。并且,打电话、发短信一律不回。”
今年1月22日凌晨6时,汉南区法院执行局干警决定对刘仓发动“突然袭击”。正在家中睡觉的刘仓被执行干警逮个正着。随即,刘仓被带回法院接受讯问。
“为什么这么长时间,你一分钱没还?”执行法官问道。“我没钱还!”刘仓辩解。干警立刻查看了刘仓的支付宝的转账记录。“我们发现他的支付宝上每个月进出账平均下来有1万多。”执行法官向极目新闻记者透露,甚至在2023年7月,刘仓一个月的个人支出就高达3万多元。
面对刘仓的拒不悔改,执行法官当即向刘仓下达了《拘留决定书》,对其采取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我有办法筹到钱!”当即将被送往拘留所的一刻,刘仓突然向押送的干警喊道。原来,刘仓想起了他的一个朋友欠他5000元钱。“我马上联系我朋友让他还钱。”在得到干警的许可后,刘仓通过微信将法院下达的《拘留决定书》拍照发给了他的欠债朋友。
见到刘仓发来的信息后,他朋友立马表示马上还钱。
1月23日上午,刘仓的朋友如约将5000元钱转到了他的账上。刘仓也将这笔钱转账给了张鑫。并且两人达成了和解协议:每个月,刘仓向张鑫还款3000元,直至将债务还清。刘仓的行为得到了申请人张鑫的谅解。张鑫向法院提交提前解除拘留的申请,法院经审核后下达提前解除拘留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