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梁传松
“当时进入室内,看见遍地都是建筑垃圾。”12月14日,湖北武汉谦和典当有限公司负责人陈强提起三天前的收房事件,仍愤愤不平。当天,该公司人员在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陪同下,准备接收位于黄石市下陆区名下的一套房产时,却发现这套房子已面目全非。12月18日,租户王先生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说,由于他欠了一些工程款,债主上门拆除了一些钢构部分的设施,目前他正在请人施工,保证在两个月内恢复原样。
房东收房时发现房屋被破坏
“这套房子是一处抵押融资的房产,早在2017年我们公司就办理了不动产产权证了。”陈强介绍,因该公司与黄石人邓某发生经济纠纷,2017年8月30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了裁定,该栋房子以2799万元的价格,抵偿给了武汉谦和公司,当年10月11日,谦和公司持法院的裁定书,在黄石办理了财产登记,拿到了该套房屋的权属证。
“也就是说,在拿到不动产证的那个时候起,原属于邓某的那套房子已经是属于我们谦和公司的房产了。”陈强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但该套房子早在多年前却被邓某租给了他人开了一家KTV,合同到2018年才到期。谦和公司拿到房产手续后,要求租户王先生腾退房屋或支付占用费,并起诉到黄石下陆区法院。
今年12月11日,谦和公司接到黄石下陆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通知,法官和谦和公司代表及租户王先生一起前往现场接收这套房产。
“房屋遭到了暴力损毁,甚至楼上阳台有放火焚烧的痕迹,很明显不具备腾退交接条件。”陈强介绍,当谦和公司代表到现场时却傻了眼,这套原本还在经营的KTV已面目全非,室内门窗、楼梯、地板、电路等设施和设备损坏严重。
记者实地调查发现多处毁损
“我们自己估算损失在200万元以上。”陈强说,当时他们代表便质问王先生,为何要破坏室内的装饰和装修以及设备和设施,但王先生表示原来租用邓某的房屋时,原本就是毛坯房,现在原样还回并没有过错。
“王先生破坏的其实是我们公司的财产。”陈强拿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和黄石中级人民法院的调解书介绍,王先生装修的投入按照“来装去留”的原则,租赁终止后无权要求任何补偿。
12月14日上午,记者赶到位于黄石下陆区杭州路的这栋楼房前,看见多处窗户的玻璃已破碎,房屋四周堆满了建筑垃圾。
“这是明显被火烧过的痕迹。”在三楼阳台,陈强指着一堆烧焦的垃圾说,从2017年谦和公司办理了不动产产权证,这套房主的主人就是谦和公司的了,法院委托进行评估时,已将全部装饰和装修计算在内。
在拒绝接收遭到破坏的房屋后,谦和公司相关负责人立即以王先生“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向黄石下陆区警方报了案,同时向下陆区人民法院请求对王先生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调查。
租户表示两个月内恢复原样
“我们并没有破坏内室的装修。”12月16日,王先生在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介绍,他承认室内的吊顶遭到了破坏,但并没有对房屋的主体造成任何的损害。
王先生表示,当初装修时还有些材料款没支付,所以一些债主听说KTV即将歇业了,担心他不还钱,便上门将一些铝合金材料拆走了,但室内的其它装修都没有破坏。
“对于法院判决的‘来装去留’,我认为双方的认识存在差距,因此产生了一些误会。”王先生介绍,在咨询了相关法律人士后,他立即采取了补救措施,对破坏的部分重新安排工人进行装修,并争取在两个月内做到恢复原样。
“我们的态度是很积极的,事发后,已多次与谦和公司的法律顾问进行沟通,但对方却听不进去我们的建议。”王先生说,他并不想将此事“闹大”,他该承担的责任,一定会负责。
“房子已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毁,如果有钱再重新装修,早就把欠我们的账还了。”对于王先生提出重新进行补救的措施,谦和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并不接受。
极目新闻记者从下陆区人民法院和下陆区警方了解到,此案两家单位正在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