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黄志刚 通讯员 张凡玲 杨柳青
电缆线铜芯因价格昂贵且方便转卖,时常被一些不法分子“盯上”。郝某某组建盗窃团伙,身穿企业员工工服,改装货车车厢盗取电缆,涉案价值高达42万元,非法获利6万元。11月26日,极目新闻记者获悉,荆州市江陵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郝某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想发财心生邪念组团作案
2023年5月以来,江陵警方多次接到某企业报警,称工地上的电缆线铜芯被盗,损失严重。但由于被盗企业正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无法通过视频监控获得有价值的案件线索。经过细致摸排,公安机关发现河南籍男子郝某某及其同伙有重大作案嫌疑。
郝某某初中毕业后一直在外务工,今年4月到江陵县收购他人盗窃的电缆线并销售获利。5月初,得知江陵某企业内有很多施工用的电缆线,便决定将电缆线盗走。
“我之前听老家朋友说江陵这边企业多,企业施工时会用到电缆线,这样可以收很多偷来的电缆线,我就想过来收。后来我知道同乡宋某某、杨某某两人在某企业工地铺设电缆线,我就跟他们说可以将盗窃来的电缆卖给我,我可以提供车、电缆剪,并以25元一斤的价格回收,然后我们就达成了协议。我是准备将偷来的电缆线以30元一斤的价格拖回河南老家变卖来赚钱的。”
5月以来,在郝某某的邀约下,被盗企业员工宋某某、杨某某、高某、兰某某、向某与其组成盗窃团伙,专门盗窃企业电缆线,作案20余次。以郝某某为首的盗窃团伙,内部分工明确,郝某某既提供作案工具,又参与盗窃,还提供销赃渠道,其余5人在郝某某的安排下实施盗窃。
冒充员工改装车厢偷盗电缆
被盗企业管理严格,门口设有安保岗哨,进出车辆都要经过检查。那么,郝某某是如何掩人耳目,一次又一次将大量的电缆线运出又不引人怀疑的呢?
原来,郝某某为掩人耳目,向在该企业工作的朋友借来工服,冒充企业员工进厂,并在中午和晚上下班等人少的时段实施盗窃。为偷运电缆线时不被人发现,郝某某准备了两辆小货车,一辆厢式货车藏于厂区内一隐蔽处专门用于存放盗窃的电缆线;另外一辆将车辆后部的平板掏空,私制暗格,将电缆线藏于车辆后部暗格内,运出厂区。郝某某表示,由于每次出厂区时,车厢表面看上去都空无一物,因此没有引起他人怀疑。
7月6日中午12时,郝某某等人又来到厂区利用改装的小货车偷运,将盗窃的电缆线放置在车厢暗格内并运出厂外,以去皮后一斤28元卖到江陵县某废品回收站内,电缆线重910斤(皮重),获利18400元。同日晚7时许,在郝某某等人准备再将一批被盗电缆线转运出企业厂区时,民警将其车辆拦截,将郝某某等人成功抓获。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终落网
经查,犯罪嫌疑人郝某某盗窃来的电缆线和收来盗窃的电缆线重达11.13吨,涉案金额42万余元,被盗的电缆线均已被追回。郝某某交代,他与团伙成员变卖被盗电缆线,从中非法获利6万余元。
江陵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郝某某等6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
检察官提醒,电缆线是重要的电力设施,是安全运输电力的重要保证,市民切勿盗窃电缆线牟利,若心存侥幸,不仅不会“生财”,反而会让自己身陷囹圄。废品收购行业的从业人员要对收购情况如实进行登记,不能收购来历不明的电缆线等物品,避免为他人销赃提供便利,从而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