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舒隆焕
近日,极目新闻记者根据村民举报,在西安鄠(hù)邑区渭丰街道办元村渭河滩上调查发现,因挖地盗砂在农田里留下了6处深坑,最大的深坑面积相当于足球场大小。
11月20日,极目新闻记者回访发现,6处深坑正在回填复耕。鄠邑区、渭丰街道办称,进一步调查,并全力整改。另外,记者了解到,元村及其周围因挖地盗砂留下的深坑并不止6处,但具体情况,当地未作回应。
农田里挖地盗砂
留下足球场大小深坑
西安鄠邑区有村民举报称,在元村渭河滩上,发现有包括楼板、水泥块等大量的建筑垃圾被填进挖地盗砂留下的大坑里,被指破坏耕地,村民担忧复耕难。
近日,极目新闻记者根据举报者的指引,来到渭丰街道办元村走访。在该村三组,记者顺着一条小路,沿着疑似挖掘机、推土机留下的车辙印行走,看到农田中央一处大坑,有被清理、填埋过的痕迹。该坑的西北角最深处约2米,泥土里还能找到残留的水泥块、红砖、碎瓷砖、碎布等建筑垃圾,坑边还能看到裸露的楼板。
在该坑附近干活的一村民告诉记者,这个坑是几年前有人挖地盗砂留下的,后来这块地荒了,但不知这个坑是何人何时填埋和清理的。另一名村民说:“那些人都是晚上偷偷淘砂子,挨着砂坑的田边都垮了。”
村民指着不远处的耕地对记者说:“那边堆放的就是砂子。”记者沿着车辙印行走百余米,又发现农田里被挖了一个大坑,这个大坑和砂堆格外显眼。现场目测,这个大坑是约5米深、10米宽、20多米长的椭圆形坑洞,底部有大量积水,坑边可见明显的泥土和砂子分层。在大坑旁3个三四米高的砂堆周边,就是村民的耕地,种的是小麦和萝卜,数十米外就是农户。根据现场砂堆判断,这个大坑疑似是最近开挖的新坑。
记者询问了多个农户,均表示不知砂堆旁边的砂坑是谁所挖。一农户向记者回忆,之前深夜曾听到过挖掘机的声音,但不敢出门查看,不知大坑是谁所挖。
在涝峪河与渭河之间一片耕地里的4个大坑,最大的深坑面积相当于足球场大小,从现场遗留的砂子来看,这里像是旧坑。而对于这几个坑的情况,附近村民讳莫如深。
对此,元村的村干部称,村里曾挡过采砂、拉砂的车辆,但因没有执法权,被对方倒打一耙,称村民是“车匪路霸”。渭丰街道办表示,上级督办后,鄠邑区国土、城管对倾倒建筑垃圾、挖地盗砂展开调查,有些大坑是历史遗留问题。同时,当地警方介入调查,并悬赏缉捕涉嫌非法采矿、非法占用耕地的涉案在逃人员。
记者注意到,11月17日,鄠邑区警方发布的一则通告显示,9月14日面向社会对赵杨等14名涉嫌非法采矿、非法占用耕地的涉案在逃人员进行悬赏缉捕。目前,赵杨等9名犯罪嫌疑人已到案,另有5名犯罪嫌疑人仍在逃。涉案人员中,多人来自鄠邑区渭丰街道。
渭河是黄河的最大支流,随着渭河流域全线禁采后砂石价格升高,许多不法分子便盯上了耕地采砂,以此牟取暴利。此外,用建筑垃圾填埋盗采留下的砂坑掩人耳目,时有发生。上述挖地采砂和倾倒建筑垃圾填砂坑,是不是同一批人所为?对此,记者走访中暂未得到明确回应。
当地全力回填深坑 接下来将有序复耕
11月20日,极目新闻记者再次回到元村十二户(三组)发现,农田中央的1处大坑已被回填,堆放的砂子消失不见,另一处大坑有二次回填的痕迹,现场仍有建筑垃圾混杂在泥土中。一村民说:“昨天晚上来看,发现砂堆不见了,大坑也没有完全填严实。”
在不远处,涝峪河与渭河之间的农田里,机械轰鸣。记者看到,渣土车一辆接一辆排队驶向此前的4个大坑,大坑旁有多台挖掘机在作业,旋地机紧随其后平整土地。渣土车司机告诉记者,他们当天接到紧急任务,将土从其他地方运来此处,然后填进大坑。旋地机司机则说:“具体情况我们不知道,回填是政府项目。”
通过航拍镜头,记者看到,绿油油的农田里,此前的大坑逐渐缩小,截至20日傍晚,上述大坑还有一小部分没有填完。附近的村民说:“这个季节,地里本应该长出麦苗了,不知道这些大坑回填平整后会种啥。”
当日,记者从渭丰街道办、鄠邑区多个部门了解到,区主要领导对此事高度重视,多个部门已联合开展整治工作,目前正全力对大坑进行回填,并有序开展复耕。对于此事中涉及的其他问题,将进一步调查。
另外,记者了解到,元村及其周围因挖地盗砂留下的深坑并不止上述6处。11月20日,记者就此询问当地有关部门,未作出回应。
在记者走访中,当地表示对于此前发生的情况,因相关条件和人员力量相对较薄弱,给了违法分子可乘之机,在这一次的集中整治中,对辖区挖地盗砂、倾倒建筑垃圾填砂坑的情况,坚决制止、零容忍,严打“砂耗子”,保护好耕地。
若构成非法采矿罪 最高可判7年并处罚金
相较打击非法挖地盗砂、倾倒建筑垃圾,村民更担忧,地里的深坑难以复耕。不过,长期以来耕地保护都是“红线”问题,毁耕一直是司法机关重点打击行为之一。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这是因为耕地是国家的重要资源,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和可持续发展,非法占用耕地,改变土地用途等行为,不仅破坏了土地资源,也对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砂石属于矿产资源,如果在耕地上非法挖地盗砂、挖砂取土,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土壤表层破坏,侵害正常的生态环境,损害国家、社会和公共利益,将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追究刑事责任。
付建分析称,根据我国《刑法》第342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其他耕地10亩以上的,属于数量较大,将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对此,法院将会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耕地受损面积,情节严重程度等综合考虑,在法律规定的量刑幅度内做出判决。他还提到,如果构成非法采矿罪,根据《刑法》第343条规定,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付建认为,除了追究相应刑事责任,还要追究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民事赔偿责任和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