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特约评论员 赵振宇
为帮助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今年8月初至10月下旬,湖北省纪委监委会同省委组织部集中回访教育18829人,回访教育率达97.4%,充分彰显了组织的严管与厚爱,推动了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让“跌倒”者重新出发。(据11月17日湖北日报)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参与新时代发展的进程上,由于主观或客观因素的影响,有些干部犯了这样或那样的错误,受到组织处分。如何对待犯错误干部改过自新,再立新功,是新形势下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指出,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湖北省此次回访教育,在激励中正确运用了奖励和惩罚。除重新使用受处分干部外,对受处理处分后不思悔改、表现不好的37名回访对象,严肃批评教育;对拒不改错,且在影响期内再次违纪违法的9名回访对象,依纪依法从重处理。
为持续做实做细回访教育工作,湖北省纪委监委将推进回访教育常态化,并把回访教育同激励担当作为的各项措施结合起来,一体推进容错纠错、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为全省党员干部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作者系华中科技大学新闻学院教授、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