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张扬
年轻的儿子不幸去世后,母亲刘女士前往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儿子遗留的公积金,却被要求证明“我儿是我儿”。刘女士拿出独生子女证,但工作人员仍要求她到公安机关开具相关证明,而公安机关表示独生子女证完全够用,事情陷入僵持状态。
日前,在极目新闻记者的帮助下,刘女士终于拿到儿子的公积金。
母亲欲取去世儿子的公积金遇阻
11月6日,刘女士向极目新闻记者讲述了她的遭遇。刘女士介绍,她的丈夫已于多年前去世,34岁的儿子小何也于今年10月不幸因病去世。料理完儿子的丧事后,她开始着手处理儿子遗留的一些财务问题。
“现在最大的两个问题,就是公积金和商业保险赔付。”刘女士告诉记者。原来,刘女士为了取出儿子遗留的数万元公积金,前往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跑了几次后,其他相关资料和证件均已备齐,但她却被一个老问题卡住——她需要证明自己和儿子的确是母子关系。
“我拿出独生子女证,想证明我跟儿子的关系,可对方不承认,非要我去公安部门开具相关证明。”刘女士说,“我只好去儿子生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证明,派出所告诉我,独生子女证完全可以证明我和儿子的母子关系,没必要另外开具证明。”
无可奈何的刘女士再次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被告知户籍本也可以证明。“我是河南平顶山人,丈夫是武汉人。当初嫁过来后,我的户籍一直没有迁过来。儿子出生后,他随着父亲的户籍落户武汉。后来儿子搬出去住,户籍也从老户籍上移出了。”刘女士说。她不在丈夫的户籍本上,而且上面也只有儿子迁出的记录,所以无法证明她和儿子的母子关系。
刘女士无奈表示:“独生子女证他们不认,派出所也不开证明,户籍上又没有我的名字,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只好请极目新闻帮帮我。”
记者协调助她顺利办好相关手续
接到刘女士求助后,记者拨打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热线电话反映相关问题。
接线工作人员介绍,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已故职工(指去世的何先生)遗留公积金的金额不同,所需手续会有所不同。此前,为保障已故职工继承人的合法利益,提取已故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须提交由公证机构出具的遗产继承公证书,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如今,为方便群众办理住房公积金继承,相关规定已经优化已故职工小额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若账户余额在5万元以下,继承人提取时,无须提供遗产继承公证书。如果何先生的公积金在5万元以下,只需提供其生前所有的银行卡和身份证,就能快速办理,将公积金转入继承人账户。
针对刘女士的遭遇,工作人员表示,独生子女证可以证明她与何先生的母子关系,无需公安机关再开具相关证明。在其他相关资料和手续齐备的情况下,刘女士可以直接到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记者将了解到的情况转告了刘女士,并让她拨打公积金管理中心热线电话,以当事人的身份申报相关情况。接线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详细了解刘女士的办理情况,并及时和她联系。
7日,刘女士向记者反馈,她已经接到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电话,告知她可以前往办理相关手续。
8日,刘女士告诉记者,7日下午,她已经办好全部手续。她说:“这次非常顺利,儿子的公积金已经转到我的账户,工作人员也没提要我证明母子关系的事情。非常感谢你们的帮助。”
目前,刘女士在处理儿子的商业保险手续时,也遇到了类似问题,极目新闻记者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