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黄忠 通讯员桂雪 王柳 许雅芸)“每次经过这个广告牌都提心吊胆,生怕它掉下来砸到人,现在终于可以放心了。”近日,潜江市检察院在监督相关部门依法拆除跨街龙门架时,过路群众欣慰地说。
10月25日,承办检察官介绍,今年10月,潜江市检察院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周矶管理区国道旁的两处跨越公路龙门架设施架设时间长,且整体老旧。龙门架上覆盖了多层广告布,只用细小的铁丝缠绕在周边固定,因未维护已出现老化、锈蚀和焊点脱落现象,在恶劣天气时可能脱落倒塌,影响过往行人、车辆的安全通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由于两处龙门架设施架设时间久远,需要时间确定具体所有人和运维负责人。
潜江市检察院特邀请湖北省人大代表余培军、益心为公志愿者以及相关行政单位前往现场调查龙门架具体情况。在余培军的帮助下,相关行政单位与龙门架设施所有人取得了联系,所有人表示自己早已外出经营多年,自愿放弃龙门架的处置权。
为保障群众“头顶上的安全”,10月17日,潜江市检察院就督促整治市域内非公路标志牌召开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并再次邀请余培军、相关部门、属地政府代表、听证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共同参与。最终,多方形成一致意见:以行政磋商的形式,督促相关部门针对目前存在安全隐患的跨街广告牌依法予以拆除,形成长效化监管机制。同时,举一反三对市域内公路开展全覆盖巡查,逐一消除公路运营安全隐患。10月20日,检察官前往现场监督执法,相关部门已对龙门架完成了拆除工作。
据悉,当地相关部门还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对前期占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堆放杂物、设置非公路标志牌等未能及时整改的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出动执法和作业车辆12台次,拆除建筑控制区违法地面构筑物13处共210平方米,拆除非公路标志牌10处,取缔违法摆摊设点6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