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孙婷婷 通讯员胡行勇 董星星)某公司拖欠他人欠款不还,还长期拒不见面逃避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抱着侥幸心理去法院参加庭审,而执行干警早已做好了准备,与庭审法官相互配合,将刘某堵个正着。日前,武汉市新洲区法院执行局开展为期3天的集中执行行动中,直接在庭审现场拘传刘某,经执行干警调解,刘某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2018年10月,某房地产公司因经营资金周转困难,向徐先生借款10万元。然而,到了约定还款期限,某房地产公司仍未还款,徐先生多次催要无果。2021年8月,徐先生将某房地产公司告上武汉市新洲区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某房地产公司向徐先生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11万元。因某房地产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徐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某房地产公司进行财产查控,发现其名下并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干警多次传唤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但刘某均以在外地为由逃避执行,甚至拒接电话。执行干警委托当地法院上门查找,也都扑了个空。
10月11日一大早,执行干警忽然接到徐先生的电话。在电话里,徐先生告诉执行干警,刘某因为其他案件,要到汪集人民法庭应诉,现在人已经到了法庭。
得知这一消息,执行干警立即与法庭干警联系,确认目前刘某已经到了法庭。此时,庭审已经开始,为了不影响庭审正常进行,执行干警与法庭干警商量后,决定等待庭审结束后将刘某进行拘传,并请求法庭在庭审结束后协助将刘某留在庭里。随后,4名执行干警紧急赶往汪集法庭,并在法庭门口等候,待庭审结束,执行干警这才来到刘某面前。
“本来只是到法庭开庭,绕开执行局就不会被发现,没想到会在法庭被堵个正着。”面对突然出现的执行干警,刘某不敢相信。
在法院拘传期间,执行干警耐心释法说理,告知刘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以及可能对其采取的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刘某却以公司目前暂未经营、没钱为由,拒不履行义务。于是,法院决定对刘某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在送往拘留所的途中,刘某意识到法院动真格了,他慌忙表示自己能立即筹钱,付清一部分案款,并拿出手机开始拨打电话求助。
在到达拘留所时,刘某已经筹措了部分资金。经执行干警主持调解,在拘留所收押前,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和解协议,刘某当日支付部分款项,剩余款项两月内付清。徐先生同意不对刘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该案得以执结。
(文中均为化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