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1日

让“老有所依”更加轻松便捷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近日,重庆的陈大爷称,女儿“强迫”他和老伴住养老院,他们住不惯,想搬出去,被女儿拒绝。他和老伴每月退休工资共1.2万元,还有一栋房子,都给了女儿。陈大爷的女儿则说,她是独生子女,既要上班又要照顾孩子,没有余力照顾老人。此事在网上引发热议。(据10月10日荔枝新闻)

养老问题本就是社会热点,而这一事件涉及高额退休金、独生子女养老、如何看待养老院等众多议论点,其中更有责任、金钱、传统观念、价值序列的碰撞,难怪网友们十分关注、热烈讨论。

所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最“难念”的那几页,往往充满情理的纠葛、代际的隔阂、理想与现实的矛盾。

在这则新闻的评论区,呈现出很多不同的观点与看法。有人认为,孝敬和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责任,何况女儿还拿了老人的退休金和财产,当然应该克服困难、悉心照料,不应该把老人甩给养老院;也有了解情况的网友表示,这家的父亲患有阿尔兹海默症,母亲行动不便需要坐轮椅,而女儿平时要工作,还要照顾孩子和小家庭,除非她辞职回家,或者请到有爱心又专业的护工,否则很难让老人居家养老。而且,请护工的话,且不说经济压力会增加,能不能找到合适的,也是个难题。所以女儿认为,养老院能够提供更专业、更规范的护理,比她自己照顾更好。

当然,老人无法适应养老院的生活,想要回到自己家里,这种想法也容易理解。在不少老人心中,再高级、再豪华的养老院,也比不上自己的家。

而且,一些传统观念比较重的老人,认为在家被子女照顾,才是天伦之乐、安度晚年,住养老院是子女不孝、晚景凄凉。现实中,的确有一些养老院护理质量不高,不注重老人的生活和情感需求,甚至欺骗、虐待老人,加剧了社会上对于养老机构的不信任。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律义务和道德责任,但赡养形式多样,如请人在家护理,或者把老人送到专业护理机构,或者在老人能够生活自理的情况下提供经济支持等,不是只有住在一起、每天亲自照料才是赡养。任何赡养方式,都应该考虑老人的意愿,不能强迫老人接受某一种。就陈大爷家的情况而言,既然他和老伴不愿住养老院,女儿就该多一些耐心和爱心,倾听他们的想法、了解他们的需求,即便不能全部满足,至少也能有一些改善、给予一些劝慰。

养老从来不只是经济问题。赡养老人也是增进家庭亲情、培养和睦家风的过程。不少家庭上有老、下有小,负担很重,但是老人疼爱孩子、孩子孝顺老人,一家人和和美美,捱过了很多难关。而只要家庭成员之间有信任、有关爱,哪怕是住养老院,老人也不会有“被抛弃”的感觉。

老有所养、老有所依,除了要让老人有饭吃、有地方住,还应多关注他们的情感需求。要做到这一点,光靠子女往往不够,需要国家和社会给予更多支持。比如,就近建立更多普惠性养老机构,让老人在门口就能接受专业的护理和照顾;加大护工队伍建设和培养力度,让找个合适的、有爱心的人照顾老人,不再需要“撞大运”;开拓抱团养老、互助养老、旅游养老等多元化养老方式,进一步提升养老的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让老人无论在哪里都能乐享晚年等。这样,家庭和社会才会更加融洽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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