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
近日,成都市纪委监委通报6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其中一个案例是,2名街道干部漠视群众利益,要求店铺更改店招,因此受到处分。(据10月9日封面新闻)
出于美化市容的目的,一些地方统一沿街商铺招牌的事时有发生。有的因为更换后的招牌并不美观,因此引来争议,被认为是“权力审美”作怪,只是管理者的个人喜好,没有尊重商家的意见,也没有尊重市场主体的自主经营权。
美化成了“丑化”,不仅增加额外支出,还影响商户的生意,这种事情一再发生,令人无语。常说群众利益无小事,事关群众利益的决策,要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试金石”。只有以群众满不满意、高不高兴、答不答应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工作才能接地气,才能符合群众的需要。如果不做调查研究、不顾实际情况,决策完全凭想当然,岂能收到好的效果?
成都2名街道干部的案例,是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警醒。它表明有权不可任性,瞎折腾的形式主义行不通,拍脑袋决策的官僚主义作派要被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