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黄忠 通讯员戴小巍 王宗凤)“谢谢检察官!”9月26日,在宜昌市夷陵区蔡家河村,被救助对象邢某的丈夫将夷陵区检察院干警一行送出家门,背后传来瘫痪卧床的邢某的感谢声。
原来,2020年4月,邢某遭遇交通事故瘫痪,因无法获得赔偿导致家庭困难。今年7月,夷陵区检察院收到线索后,检察官立即联系邢某,告知司法救助的相关政策。该院检察干警主动前往邢某家中及所在地村委会,了解邢某家庭及赔偿情况等,帮助其收集司法救助所需材料。
经调查,邢某全身多处受伤,住院治疗457天,共花费80余万元。经治疗后瘫痪在床,属于二级肢体残疾人,生活无法自理,全靠丈夫蔡某照顾生活起居。2022年12月,法院判决肇事方孟某赔偿邢某215万余元,因孟某家庭困难且前期已垫付医疗费40余万元,后期再无力支付赔偿款。而邢某夫妇均为普通农民,家中本不富裕,又因此次交通事故负债累累,后续治疗还需要大量费用,且家里还有一个女儿正上大学,生活举步维艰。
承办检察官了解到上述情况后,认为邢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应当予以救助。为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该院检察干警与蔡某互加微信,方便后续通过微信提供材料及告知司法救助办理进展。今年8月,经报夷陵区委政法委审批,决定向邢某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9月,该院检察干警收到蔡某发来的微信:“司法救助金已经到账,感谢各位的关心。”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夷陵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大力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从“被动受案”转变为“主动救助”。近三年来,该院共救助困难群众28人,发放救助金83.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