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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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山东55岁的老雷(化名)在浙江绍兴出差时突发心梗,被120紧急送往当地医院,确诊为重症肺炎、心源性休克,情况危急。杭州医生龚仕金了解情况后,驱车赶往绍兴救治。第三天,老雷的妻子在龚仕金的办公室留下一箱牛奶,龚仕金想要归还,察觉重量不对,打开后发现里面装着4万元现金……(据9月19日极目新闻)
据报道,龚仕金多次婉拒患者家属的礼物,但家属仍坚持要送。为消除家属的顾虑,龚仕金将礼物交由医院纪检监察室暂管。老雷病情稳定后,龚仕金将4万元存入患者的住院账户,并将收据单交给老雷的妻子。
龚仕金的做法十分暖心。他既没有违反规定收受礼物,又照顾到了患者和家属的心理。医生将患者家属的“红包”存到患者的住院账户,巧妙归还用于为患者治疗,类似贴心之举屡有报道。这样的医生既为患者治病,又为患者“医心”,体现了高尚的医德,令人尊敬。
这起事件中,龚仕金从杭州赶往绍兴救治患者,属于俗称的“飞刀”,涉及外请专家的费用问题。有网友说,这是患者的“感谢费”,可以视作“飞刀”医生的出诊费用,应该可以收。
这种理解是错误的。“飞刀”医生为患者的治疗付出了额外的劳动,于情于理应该得到合理报酬,但这个报酬并不由患者直接支付。
根据《医师外出会诊暂行规定》:“会诊中涉及的会诊费用,按照邀请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规定执行。属医疗机构根据诊疗需要邀请的,差旅费由医疗机构承担;属患者主动要求邀请的,差旅费由患者承担。”“会诊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付会诊医师合理报酬。”“邀请医疗机构支付会诊费用,应当统一支付给会诊医疗机构,不得支付给会诊医师本人。会诊医疗机构由于会诊产生的收入,应纳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医师在外出会诊时不得违反规定接受邀请医疗机构报酬,不得收受或者索要患者及其家属的钱物,不得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也就是说,除了差旅费视情形而定之外,患者不需要向会诊医生支付其他费用。会诊产生的费用要通过医院走账,再由医院给予会诊医生一定的补偿,“飞刀”医生不能从患者手上领取“酬谢费”。
《医师法》同样规定:“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因此,患者家属给医生送来一箱装有4万元的“牛奶”,医生还真收不得。
当事医生没有收这箱价值不菲的“牛奶”,值得肯定。正如网友所说,好医生还是很多的,大多数医护人员都有一颗医者仁心。
声音
光明日报:当生命至上的人文精神赋予了医者这一职业超越现实利益的神圣性,我们就更要记得,定义这份神圣的,更是一个个负重前行的“人”。近年来,不少医患纠纷甚至伤医事件,也如同一声声警钟,提醒着我们对医护人员多一些理解、多一些关爱,以正确的职业观看待医务工作者的付出与回报,实现医者与患者间心与心的双向奔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