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9月18日

对号入座是常识也是法律规定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

近日,在G2610次高铁上,李女士(化名)座位被占。她换回座位后,占座男子多次敲打她的座椅。李女士提醒后,遭到对方三人辱骂及殴打。目前,警方正在办理此案。(据9月16日上游新闻)

据报道,9月14日,李女士从太原南站登上G2610次高铁,发现她的靠窗座位被一名男子霸占。李女士提醒后,对方表示想和她换座,希望她坐在一旁的座位。李女士拒绝男子的请求,坐到自己的座位。途中,男子多次敲打她的座椅,坐在她后方的女子也狠狠将小桌板推向座椅靠背。李女士起身质问,不料该女子突然情绪激动,出手殴打她,跟女子同行的另外2人也加入混战。

火车上对号入座是常识,也是法律规定。据《民法典》相关条款,“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可见,对号入座是乘客应有的权益,也是法定义务。霸座行为既是侵害他人权益的道德问题,更是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的治安问题。

在乘客众多的情况下,对号入座是为了维持良好的乘车秩序。如果允许随意占座,容易引发混乱。遵守对号入座规则,既是对其他乘客的尊重,也是对公共秩序的尊重。大家都对号入座,共同营造良好的乘车环境,何乐而不为?为什么非要霸占他人的座位呢?

按照常理,霸座者本该心虚才是,因为名不正则言不顺。再说,人家愿意让座是情分,不让是本分,你有什么理由强人所难?又有什么理由心怀不忿?现实中,屡有霸座者因态度嚣张受到法律的惩处。这些教训,理当引以为戒,却还是不断有人充当新的反面教材,令人可悲又可叹。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还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法律的威严不容挑战,不遵守规则就要付出代价。面对霸座行径,有网友说“就该好好治治”,无非是希望维护规则的刚性。只有规则硬起来,霸座者的态度才能软下去,霸座行为才能减少乃至绝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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