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刘冬莉
6年前,消费者姚女士花费25999元购买了一枚约1克拉的克徕帝钻戒。姚女士说,当时导购告诉她,只要购买满6年,就能拿到门店进行10%的增值回购。
前不久,姚女士按照约定时间来到门店要求回购,却被告知,回购期限已过,无法办理。
眼看协议成为一纸空文,姚女士蒙了。无奈之下,她只好向极目新闻求助——
按时回购却“已逾期”
2017年9月21日,湖北云梦的姚女士在武汉市江汉路的克徕帝珠宝门店,花25999元购买了一枚约1克拉的钻戒。
“虽然已经过去6年,但我清楚地记得当时门店导购对我说,目前有一个增值换购活动,只要购买后满6年,就可以来办理增值换购。门店不仅可以用购买的原价回购,还能增值10%。”8月15日,姚女士对极目新闻记者说,这个增值换购活动让她心动,当即决定付款购买。
在签订换购协议时,姚女士留意到,协议名称为“钻石首饰五年增值回购协议”,而其中有一个条款却是“乙方申请回购的时间必须在自购买之日起的第六年至第六年零六个月满之间”。为此,她曾提出疑问:“为何协议名称写的是五年,但条款写的却是第六年?”对方的解释是:“满五年可以原价回购,但不能增值。只有满了6年才能按照增值10%的价格回购。”说着,还现场跟姚女士算了一下,从购买当日起满6年,那么回购时间应该是2023年9月至2024年3月。姚女士这才放心地在协议上签上自己的名字。
此后,姚女士多次通过微信向销售人员确认回购时间,得到的回复均是“满了6年再来”。
8月12日,当她拿着协议和钻戒来到该门店后,却被告知,回购期限已过,无法办理。
此后的几天,姚女士多次往返云梦和武汉,到门店沟通协商,但得到的结果都是“已逾期,无法办理”。
消费者多次交涉未果
8月16日上午10时许,在克徕帝江汉路二店门口,姚女士向极目新闻记者展示了她于6年前购买的这枚钻戒和相关协议等。《商品质量保证单》显示,这枚戒指为G750钻石女戒,主石大小为1.010克拉。《钻石首饰五年增值回购协议》中第二条关于“五年增值回购”中明确写道:“满足以下条件且无本协议第三条所列情形的,乙方可向甲方申请由甲方按原钻石首饰的成交价金额增值10%后,再扣除相应费用后对原钻石首饰进行回购。”
“条件”的前两条分别为“原钻石首饰主石为1.0ct以上(含1.0ct)。”“乙方申请回购的时间必须在自购买之日起的第1826天(即第六年)至第2008天(即第六年零六个月满)之间。”
记者默算了一下,第1826天至第2008天,也就是满5年至5年半之间。姚女士是2017年9月21日购买的该戒指,也就是说,她应该在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前来回购。照这样来说,姚女士确实已经逾期。
但姚女士将自己与销售人员的微信聊天记录展示给记者:“当时购买的时候,我并没有仔细将协议上注明的天数与年数换算,只看到括号里写着第六年至第六年六个月的时间节点,因此受了误导。再加上当时的导购十分肯定地告诉我是要满6年,我这才选择相信了导购的话。”
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姚女士曾提出质疑:“合同上写的是第六年。”对方回复:“满了六年去。”还帮姚女士从2017年9月开始数6年,直到2023年9月。
随后,记者陪同姚女士一同进入克徕帝门店。在表明身份和来意后,门店工作人员说,姚女士确实已经来过多次了,但由于协议约定的回购期限已过,而且负责门店的店长也不在门店,确实办理不了。
经调解克徕帝同意退款
上午11时许,极目新闻记者陪同姚女士来到江汉区市场监管局花楼水塔市场监管所。该所工作人员当即联系该店店长王女士前来参与调解。
王店长表示,协议上清楚地写明了回购期限,而现在姚女士确实已经过了回购时间。至于姚女士所言因销售人员误导导致其逾期,王店长说:“该员工早在几年前就已经离职,她不能代表公司,也不具备专业性。”
姚女士表示:“当时我买戒指的时候,这名导购是在职状态,店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在极目新闻记者和市场监管人员的共同调解下,克徕帝表示可对该戒指予以原价回购,并将于10个工作日内将钱款退还给姚女士。姚女士表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