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林楚晗 实习生 邱美依 马懿睿
近日,武汉市洪山区杨春湖畔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发布公告称,经意见征询,8月8日起将禁止非机动车进入小区,并在小区门口修建了“非机动车限行栏杆”,引发部分居民不满,甚至有人报警,当日栏杆被拆除。第二天,小区内停车棚的充电线被剪断,矛盾再次激化。
8月11日,极目新闻记者介入后,物业服务中心表示,考虑在小区外增加停车棚。和平街道表示将采纳记者建议,后期将推进街道、社区、物业、居民四方会谈,协商解决方案。
1
电动自行车禁进小区
引发部分居民不满
居民韩女士(化姓)告诉记者,8月1日物业发布公告称,从8月8日开始,电动自行车不能进入小区二期。8日,物业在门口加装了非机动车限行栏杆,引起部分居民强烈反对,“派出所民警都来了,当天物业就将栏杆拆掉了。”小区居民以为此事暂告一段落,9日早上却发现停车棚内的电线全被剪断,无法正常给电动车充电。
记者采访得知,目前杨春湖畔小区二期有两个非机动车停车棚,一个位于16栋楼下,一个位于17栋楼下,居民主要从东门通行。小区外也有两个停车棚,一个在小区西门外约20米靠近友谊大道马路处,一个在小区外围的杨春湖畔公园内,距小区直线距离500米左右,均可进行充电。西门开通仅数月,开通前就装了栏杆,目前从这里通行的人不多。
11日上午,记者在二期东门门口看到了栏杆拆除留下的痕迹,小区停车棚内的充电桩电线确实被剪了。有业主怀疑是被物业剪掉的,想去看监控却被告知监控坏了。
记者看到,一些楼栋前确实停放着不少电动自行车。居民刘先生说,小区停车位紧张原因有二,一是地下车库还未交付,汽车只能停在地面,二是非机动车的停车棚数量过少。
韩女士也承认,确实也有部分业主同意不让电动自行车进小区,目前大家都认可电动自行车不能进楼栋充电,“我们只想电动自行车能停在小区里,从没说过要停进楼道充电。”
2
记者提出建议
街道表示将推动四方座谈
在小区大门外的公示栏,记者看到了物业张贴的“关于杨春湖畔二期非机动车管理公示”,以及一份从6月开始的意见征询结果,显示小区总户数929户,同意禁止非机动车进小区的业主占61.25%,不同意的占6.4%,还有32.28%弃权,0.02%异常。
部分居民称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并对这个调查结果存疑。“不知道是谁上门做调查,一些年纪大的居民搞不清楚到底怎么回事就签了字,希望能重新调查一次。”韩女士说。
记者联系上物业尹经理,他说虽有部分业主同意电动自行车进小区,但大部分业主是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小区的。征询意见符合流程,由部分业主和物业工作人员一起完成,不存在造假,且有征询存根。
尹经理还解释,小区其实本来就不允许电动自行车进入,此前一直没有严格执行,“一期2021年就开始严格执行了,环境确实变好了不少。二期部分业主认为不应存在差异化管理,所以我们才决定严格管理。”他还表示停车棚的充电线不是物业剪的,“西门外已有新停车棚,所以充电桩厂家将充电桩移出去了。”他认为目前因为矛盾激化,物业暂时不能将电线重新接通。
尹经理表示,虽然目前二期东门的栏杆被拆除,但并不代表物业同意电动自行车可以进入小区,还是希望大家能将电动自行车停在小区外。后期,小区外围新建停车棚的配套设施、高清摄像头、悬挂式灭火器等都将逐步完善,“到8月15日,小区外围车棚的充电桩都是免费的,大家可以去试试。”
对于小区外停车棚数量不够的问题,尹经理称已有初步计划,还需相关部门批准。因有居民对于此次意见征询不认同,记者提议能否再进行一次意见征询。尹经理表示可以考虑,但还是希望通过社区、街道和相关部门一起推动这件事圆满解决。
随后记者联系上和平街道,建议能否小区居民代表、物业、社区和住建部门等一起召开四方座谈会,解决问题和矛盾,工作人员表示将认真研究,尽快召开座谈会。
3
维护业主权利
律师建议尽快成立业委会
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小区合法吗?业主委员会没有成立,这样的意见征询是否有效力?
湖北敬卓律师事务所的王海鹏律师认为,物业禁止业主电动自行车进入小区的行为涉嫌违法,“我国的法律法规规定,电动自行车不能占用公共通道和妨害消防等安全,并没有规定电动自行车不能进小区。物业在没有取得小区业主一致同意的情况下,侵犯业主的基本权利,涉嫌违法。”他建议业主可通过向小区所在地的街道进行投诉,让街道协调处理。
没有经过业主大会讨论的意见征询,是不符合规定的。他建议在小区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才能更好维护业主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