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孙婷婷 通讯员 刘诚睿 实习生陆雁彬 黄路路)车主忘关车门,后备厢放了7瓶茅台。小偷赵某先从车里偷出1瓶茅台去卖,咨询价格后,得知未拆封的酒价更高,他便返回从车里盗出两瓶酒卖掉。后来发现网上收购价更高,赵某第三次返回,将剩下4瓶偷出来,全部卖掉。日前,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赵某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判决,赵某获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今年3月初,李先生报警,称自己车里的6瓶茅台不翼而飞,只有1瓶早就拆封的茅台酒还在。经侦查,民警找到了盗窃者赵某。赵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案情。赵某说,当时他在街上闲逛,想看看有没有没上锁的车,能不能偷点东西。在路过一家洗车店时,发现有一辆白色路虎车的后视镜没有折叠起来,觉得这辆车有可能没上锁,就上前拉车门试了试。“我就是想碰碰运气,没想到车门真的就拉开了。”赵某说。
赵某打开车门后,就开始在车里翻查,发现后备厢有7瓶“贵州茅台”(精品)酒,其中有1瓶已开封,就拿了这瓶开封的酒,其他酒留在了原地。拿到酒后,他首先想着验酒,便带着酒到一家较远的烟酒行。老板告诉他,赵某拿来的这瓶茅台酒是正品,但不收已开封的酒,如果是未拆封的酒,按照每瓶1800元的价格收购。赵某将手机抵押给烟酒行老板,借了100元现金打车,再次来到路虎车里,将那瓶开封的酒留下,带走了两瓶未拆封的酒,转手卖给了烟酒行老板。
卖了两瓶酒以后,赵某在网上搜了一下,发现网上收购茅台的价格更高,他便第三次跑回路虎车,取走余下的4瓶未拆封的酒,以每瓶2700元的价格卖给了网上的买家。
今年5月,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以赵某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审查认定,赵某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赵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最终,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