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7月17日

女子应聘教职工跟岗十几天后被辞退

当地教育局将介入调查

打卡记录

劳动合同 摄影: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舒隆焕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舒隆焕

7月13日,西安34岁女子王女士向极目新闻记者反映,她今年6月中旬应聘西安市浐灞第三小学(简称浐灞三小)教职工,劳动合同约定今年9月进入试用期,但校方要求她6月底到校跟岗。她跟岗十几天后,校方通知她性格不适合学校岗位,将她辞退。后校方提出支付3000元酬劳“私了”,遭到王女士拒绝。

涉事学校校长表示,通过跟岗发现,王女士的能力无法胜任学校快节奏的工作。

辖区教育局表示,跟岗制度是校方自行规定,王女士可先与校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律师分析称,校方的跟岗制度与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不符,缺乏具体约定标准,对应聘者不公平。

应聘教职工跟岗十几天后被辞退

14日,王女士向记者介绍,她今年34岁,曾在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做行政工作近10年。今年6月中旬,她报名应聘浐灞三小的行政岗,经过面试、与校长面谈等环节,被录用。6月21日,她与校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23年9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试用期2个月。

签订劳动合同当天,校方让王女士跟岗两天,适应新岗位。跟岗两天后,校方又要求王女士再跟岗一周,从事培训工作。后校方继续要求她跟岗,从事暑期招生工作。

然而,7月12日,王女士接到校方一名工作人员的通知,称她性格不适合这份工作,让她重新找工作。当日,王女士找到学校董校长询问跟岗不过关的具体原因,对方则提出可以支付3000元作为酬劳“私了”。对此,王女士表示气愤和不解,拒收了这3000元。

王女士称,令她最气愤的是,校方一开始未说清楚到底跟岗多久,两次加码让她跟岗十几天。“把期末培训和暑期招生最忙最累的工作做完了,校方却突然通知我离开,我感觉这是卸磨杀驴。”

如今,王女士处于失业状态。她认为,劳动合同已签算是吃下了“定心丸”,现在跟岗了21天突然又不要她了,也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

校方称跟岗是检验应聘者能力

7月13日,极目新闻记者来到浐灞三小了解此事,校方出具了劳动合同,合同上校方还未签字盖章。董校长称,王女士应聘的岗位是校聘合同工,合同待走完流程会返给受聘者。早早签合同并要求跟岗则是为了让受聘者试岗,“因为我们学校的工作节奏很快,怕她后悔。”

对于王女士因性格不适合被辞退及跟岗21天的说法,校方予以否认。董校长向记者出具的打卡记录显示,王女士实际跟岗14.5天。董校长表示,跟岗就是检验应聘者的能力,他们通过跟岗发现,在适应工作节奏和个人能力方面,王女士确实不太适合学校的行政工作。

采访中,王女士对校方的跟岗制度表示质疑,她表示将把此事反映给教育主管部门,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教育局将进一步核查协调此事

14日,西安浐灞生态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跟岗制度不是教育局对辖区学校的统一要求,是浐灞三小自行的管理规定。跟岗期间,受聘者与校方是否形成劳动关系,教育局层面不好判定。该工作人员表示,跟岗期间被“辞退”,王女士可先与校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区教育局会联系学校进一步核查,协调处置此事。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方磊分析称,上述案例中,王女士未到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就跟岗参与校方的工作,其实双方已形成雇佣关系,但校方的跟岗制度与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不符,缺乏法律依据。如果应聘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也应该举证证明,而不是简单地给出“性格不合适”等理由。

--> 2023-07-17 当地教育局将介入调查 4 4 楚天都市报 content_234132.html 1 女子应聘教职工跟岗十几天后被辞退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