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近日,湖南一对父子在花店购买9999元的人民币花束,隔天投诉至人民银行要求处罚花店负责人,相关部门表示首违免罚,这一做法被网友点赞。据了解,这对父子在全国涉及投诉400余起,产生广泛影响的“拍黄瓜”事件即因他们投诉而起。(据7月16日澎湃新闻)
首违免罚做法受到网友点赞,是因为这对父子的行为令人反感。据了解,这对父子曾利用餐企销售拍黄瓜等凉拌菜无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这一由头,频繁举报要求高额赔偿,在当地从2020年至今已举报49次,逼得当地餐饮企业联名向有关部门反映。
那么,用人民币做花束是否违法?答案显然是肯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但花店的这一违法行为,并没有产生恶劣后果。2021年7月15日施行的修订后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由此可见,相关部门对花店作出首违免罚的决定,并不是对相关市场主体放一马,而是依法而为,符合国家的法治精神,不该成为轰动一时的新闻。
值得关注的是,这对父子今年5月曾到银行咨询人民币花束是否违法,得到肯定答复后表示去取证。他们的目的不是为了整顿市场秩序,而是为了牟利。但他们哪会知道,就算“功课”做得再充分,也会有碰壁的时候。所以免罚消息一出,不少网友直呼“爽”。
有人会说,有关商户违法毕竟是事实,职业打假人是整顿市场秩序的抓手,有利于净化市场环境。社会当然支持积极力量维护市场,但也必须看到,一些职业打假人根本不关心市场,只关心自己的钱包,如果职业打假索赔成风,最终受伤害的只是市场主体,市场活力也会被压制。
无证卖拍黄瓜违法,很多餐饮企业并不知情,如果行政执法部门单独抠某部法规的条文,餐企会受到严厉的处罚,但公众对处罚能理解支持吗?执法部门应该依法依规大胆将“首违免罚”用起来。如果有商户继续知法犯法,再依法处理也不迟,公众同样举双手赞同。同时,职业打假人的活动空间也必然大大压缩,逼迫他们走正路赚钱,别想通过歪门邪道致富。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作为执法部门更应该了然于胸。近来,多地就出现行政执法过罚不相当的案例。
河南洛阳一大爷卖菜获利21.05元被罚11万元,福建闽侯一老农因销售不合格芹菜获利14元被罚5万元,又因未及时缴纳罚款,被追罚5万元……这些处罚都被法院认为违反“过罚相当”的原则,处理畸重,舆论的反对声音也很大。
此外,如果消费者发现市场主体有违法违规行为,也应积极举报,不能放任,同样可以压缩市场主体违法违规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