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刘冬莉 通讯员 魏红 实习生 程雨怡
近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武汉江花调味食品有限公司获悉,其控股的湖北江花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即将上新一批新包装。与旧包装相比,新包装无论从图案、主体颜色,或是产品logo,都无太大区别,如果不仔细辨认,几乎看不出新旧包装的差别。那么,该公司为何要大费周章更换包装呢?事情要从几个月前说起。
一起投诉引发的求助
去年10月,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管局韩家墩所接到投诉,一款“江花”牌蒸肉米粉的产品外包装营养成分表中,标注的脂肪营养素参考值为4%,但根据其标注的每100克产品蛋白质含量计算,该产品脂肪实际营养素参考值应为3%,“很明显该产品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违反了《食品安全法》。”该投诉人要求商家赔偿损失、退赔费用。
接到投诉后,韩家墩市场监管所监管人员随即来到位于辖区内的武汉江花调味食品有限公司调查。经核实,该预包装食品生产厂商为湖北省京山市的湖北江花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花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则为其销售商。因此,硚口区市场监管部门将该案移交至湖北京山市场监管部门,同时提醒武汉江花调味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商品外包装标示的脂肪营养素参考值与实际换算值之间的差别仅为1%,虽然对食品安全不造成影响,但商品标签信息应该清楚、明白、准确。希望你们以后引起重视。”
本以为该案就此告一段落。哪知不久前,武汉江花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却带着一批包装来到韩家墩市场监管所求助。原来,武汉江花调味食品有限公司是湖北江花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江花”也是武汉市知名品牌,但是近年来,该公司因包装不规范,多次被人投诉举报,给公司发展带来严重困扰。
“这些都是目前公司推出的主要产品的包装,我想请市场监管部门看看,指导我们制作规范的食品包装。”该公司工作人员诚恳地说。
市管部门指导修改包装
企业有所呼,作为“店小二”的市场监管部门当然要有所应。
韩家墩市场监管所收下这些包装样品后,所长任述斌当即组成了“江花”专项服务小组,向上级部门汇报,请求给予技术帮助。经分析研判,市场监管部门认为,这批包装上的大部分标签是符合规范的,但仍有个别地方不符合《GB 28050-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中的相关规定。
6月12日下午,将这些意见汇总后,“江花”专项服务小组来到武汉江花调味食品有限公司,面对面向企业负责人逐一指出,并给予修改意见。
“谷氨酸钠是食品添加剂,应将其放在建立的食品添加剂项中,而不是配料中的原辅料明细项。”“这款鸡精调味料包装的‘食用方法’一栏中写有‘可代替味精使用’。这句话没有依据,也有贬低其他品牌或商品的嫌疑,建议删除。”“江花”专项服务小组一一指出。
武汉江花调味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谈应刚表示,将督促湖北江花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市场监管部门意见,尽快推出新包装。
“江花”专项服务小组还在现场向企业宣传了知识产权、专利申报、质量管理、纾困政策等一系列政策优惠和扶持政策,鼓励硚口本地品牌做大做强,在细分行业领域发展成为头部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