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满达
广东东莞一小车在停车场逃费336次,物业报警联系车主,对方借故不现身,物业无奈拆下4个轮胎,并在车窗留下一纸“温馨提示”。6月12日,极目新闻记者采访获悉,事情过去了一天,车主仍未现身。
事发东莞市石井支路愉景花园小区沿街的露天停车场。网友拍摄的图片显示,一辆小车的四个轮胎全被卸掉,左前车窗贴着一张“温馨提示”。
该提示称:阁下的爱车在该停车场共逃费336次,因没办法联系到阁下,在6月11日采取报警的办法,警察通知阁下到现场协调解决,但阁下回复警察上班没有时间,考虑到阁下再有逃费的可能,导致增加我公司的损失。故把阁下的爱车四轮拆下代为保管,请阁下尽快到我公司协调解决为盼。该提示的落款为东莞市愉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月12日傍晚,极目新闻记者联系上停车场附近的商户,该商户称,这辆被卸掉轮胎的小车还停在原地,至于车主的身份,他并不清楚。
愉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小车车主并非小区业主,具体身份她也不清楚。6月11日,公司发现该欠费车辆后,打电话给交警寻求帮助,但车主借故不出现,物业只好卸下轮胎暂时保管起来,目前该车主仍未现身。小车所逃的停车费具体金额她不清楚。既然逃了336次,此前是否有联系车主催缴费用,该工作人员并未透露。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陈亮认为,如果停车场有公示收费标准,小车驶入停车场等于接受了停车场的服务条款,应当缴纳停车费。小车欠缴停车费,物业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当然,物业发现欠缴停车费的车辆,也可以采取留置行为控制该车,但采取加装锁轮胎装置即可。拆下4个轮胎,留置的方式略有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