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刘冬莉 实习生 贾梦婷
去年10月,武汉罗女士看中了武汉雅居乐花园的一套精装修复式房,但销售人员说,如果想要享受更优惠的价格,需另外签订两份装修合同,并支付6万元定金。
近日,罗女士得知房价优惠其实与装修合同并无关系;自己签订的装修合同,报价远比市场价格高;合同中多处条款涉嫌霸王条款。于是,她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定金。
市民反映买房被“套路”签订装修合同
去年10月,市民罗女士在位于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的武汉雅居乐花园看中了一套精装修复式房,却因价格略高犹豫不决。“这时,一位姓孙的销售人员告诉我,公司当时推出了装修套餐,如果签下房屋精装、软装合同,并各支付3万元定金,就可以享受房价优惠。”5月22日,罗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销售人员小孙当时说,这套房子原价约150万元,如果罗女士同时购买装修套餐,房价可以降到140万元以内。
罗女士动了心,当即付款签下了房屋购买合同,又在小孙的带领下,与雅居乐集团另一家负责装修的公司签下《雅生活定制精装合同》和《雅生活定制软装合同》,约定由武汉和川家居有限公司负责房屋的客厅搭楼板、封阳台等精装项目施工,以及室内(外)装饰陈设设计等工作,价格分别为129800元和98800元。罗女士按照对方要求,共计交付了6万元作为定金。
今年4月,罗女士询问多名购买武汉雅居乐花园的业主得知,她购买的房屋,与其他业主同时期购买的同类型房屋价格相比,并没有太多优惠,其中部分业主甚至没有签订装修协议,也能享受优惠。更让她无法接受的是,她将这两份装修合同内容拿到多个装修公司询价发现,同样的施工材料和服务,有的公司报价还不足该合同报价的一半。
销售人员表示“并无诱导行为”
5月22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陪同罗女士来到武汉雅居乐花园销售中心,销售人员小孙否认将装修与购房捆绑销售。
自称销售经理的罗姓工作人员表示:“公司是不允许销售人员将装修与购房捆绑销售的。”但他也坦言,罗女士购房时,同时有多名客户也看中了这套房,“但最终卖给谁,我们是有权利决定的。”他还表示,与罗女士签订装修合同的公司,也是雅居乐集团旗下公司,销售人员推荐购房者签订房屋装修合同,有一定的奖励。“我们很多客户都在买房时同时签订了装修合同。”
这让罗女士更加坚定地认为,销售人员为提高业绩,故意以购房优惠名义,向她捆绑销售装修合同。她要求解除两份装修合同。
25日,武汉和川家居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李经理回复罗女士,因罗女士当时签订合同属自愿行为,且公司并无退款先例,因此对于罗女士的退款、解除合同等诉求,公司无法达成。
律师认为合同涉嫌“霸王条款”
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杜双表示,合同内有不少条款设置不合理,其中部分涉嫌霸王条款。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定金应不超过总合同款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法律效应。”杜双认为,这两份合同的总款项分别为129800元和98800元,而收取罗女士的第一次费用各为3万元,均超过了主合同款的20%。“虽然合同中说明了这笔费用包含合同总金额的20%部分作为定金,但在收据上却明确标明3万元为定金费用。”
另外,在关于交房的条款中约定,甲方在交房后7日内不选择乙方装修,本合同款不退,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该条款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增加了消费者的义务,涉嫌霸王条款。”杜双认为,罗女士与武汉和川家居有限公司签订的两份装修合同中,除上述条款外,还有多处约定,都涉嫌加重消费者义务、减轻经营者责任,且在《雅生活定制软装合同》中的多项条款中约定的违约金比例均过高,明显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