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张理晶 通讯员金红羽)3名未成年人在小区燃放烟花,引燃物业公司堆放在空地上的废弃物,并导致附近车辆起火,车主诉至法院。近日,此案在汉阳区法院开庭,法院审理认为3名未成年人和物业方应平均承担责任。
今年2月的一天,市民程某下班后将车停放在小区。当日傍晚,3名未成年人燃放烟花时,引燃物业公司在空地上堆放的易燃废弃物品,火焰蔓延至旁边的程某车辆,导致车辆起火燃烧,程某随即报警。事后,程某与肇事未成年人父母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因程某为其车辆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通过保险公司获赔了54000元,并授权保险公司向责任方追偿。保险公司因追偿未果,诉至汉阳区法院。
近日,汉阳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经审理认为,3名未成年人在事故车辆附近燃放烟花的行为与物业公司在空地上堆放易燃废弃物品的行为造成车辆燃烧受损,因难以确定责任大小,应平均承担责任,3名未成年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后果由其监护人承担。最终,法院判决3名未成年人的父母及物业公司分别支付赔偿款1万余元并负担诉讼费。目前判决已生效。
由于本案事故为未成年人燃放烟花引起,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防火安全教育,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法院还向3名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别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其依法积极正确履行监护职责。要求未成年人父母加强防火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