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
近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五起“扫黄打非”刑事案件典型案例,表示涉黄涉非信息传播已从以书籍、音像制品、光盘等为主要载体,逐步向互联网服务器存储、在线浏览等虚拟载体发展。
建网站传播涉黄内容
男子被判4年
2019年至2020年期间,被告人池某某在互联网上搭建漫画网站,在未经某公司授权的情况下,使用抓取程序从该公司运营的网站上抓取该公司享有著作权的554部漫画作品,刊载在其搭建的漫画网站上供网友免费浏览。同时,池某某允许和放任多个广告平台,在其网站上投放含有淫秽内容的广告,收取广告费人民币60余万元。
经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以被告人池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四千元,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收缴,上缴国库。
2020年3月至6月初,被告人游某某等5人为谋取不法利益,组建团队搭建色情网站平台,向网民提供淫秽视频有偿观看服务。经鉴定,该网站共有淫秽视频21172部,游某某等人非法获利130万元。2020年4月,湖北省黄石市公民叶某在互联网上发现该色情网站,向黄石市公安局举报。
经黄石市阳新县人民法院审理,以游某某等5人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三年至十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四十五万元,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收缴,上缴国库。
私自研发软件
5人非法获利5800余万元
2018年,被告人武某某等5人私自研发某电视网络接收软件,采取注册会员并收取会员费等方式进行销售,注册会员达170余万人,涉及22个省市,非法获利5800余万元。经湖北省广播电视局认定,该涉案软件为“非法电视网络接收设备”。
经宜昌市远安县人民法院审理,以被告人武某某等人犯非法经营罪,判处五年六个月以下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三千八百万元,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收缴,上缴国库。
2017年至2021年,被告人徐某某等人在百度网盘建立分享群,并收取费用,将符合会员付费标准的用户拉入自建的多个分享群,并在未经相关著作权人授权许可下,提供5万余部侵权视听作品供会员下载或在线观看。截至案发,徐某某等人非法获利1000余万元。
经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以被告人徐某某等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四年至两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百二十六万元,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收缴,上缴国库。
直播内容涉黄
多名组织者被判刑
自建APP、招募68名主播从事淫秽表演,注册会员高达近10万人,非法获利14万余元,多名组织者被法院判刑。
2018年,被告人张某伙同他人先后搭建手机两个直播平台(手机APP),组织、招募人员在平台上淫秽表演,并通过技术手段盗取其他淫秽直播平台的视频链接用于转播牟利。
张某等人购买短信套餐,向不特定人发送短信推广两个直播平台。案发时,两个平台共有直播间200个,注册主播68人,注册用户9.9万余人,累计直播观看数达5.7万余次,转播观看数达7万余次,张某等人非法获利14万余元。
经潜江市人民法院审理,以被告人张某等人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组织淫秽表演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以下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十六万元,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收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