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黄忠 通讯员蒋长顺 张乾宇)“地下水”可否随意用?“河中沙”能否随便采?近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潜江市检察院获悉,该院“益同潜行”工作室办理了系列涉水领域案件,助力流域治理。
今年3月,潜江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发现318国道公路旁存在一种小型洗车房,疑似借助水泵抽采地下水进行洗车。地下水是宝贵的自然资源,这种洗车房是否有取水许可证?带着疑问,检察干警继续调查发现,多处乡镇洗车店不仅抽采地下水进行洗车,抽采河水洗车的现象同样存在。这些洗车店多使用抽水泵进行取水,洗车后的污水随意排放至路边也会污染周边环境。
今年3月13日,该院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并向相关行政单位开展行政磋商。相关行政单位高度重视,当即对违法取用地下水进行经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累计拆除洗车店的取水设施2处,封填地下水井18眼。
今年4月,潜江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非法采砂案件中发现公益诉讼办案线索,“益同潜行”工作室通过梳理近年来案件及线索,发现辖区多次出现个人和单位在东荆河内趁夜深人静之时非法采砂的情形,不仅破坏堤岸、影响泄洪安全,对水环境及水生态同样存在影响,于是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了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建议其强化监管力度,完善执法巡查机制,推动生态环境修复,落实行业监管。相关行政单位表示,积极进行常态化监管。
积极开展“回头看”工作。4月21日,潜江市检察院联合潜江市法院、潜江市司法局开展专项督察行动,通过走访辖区内涉及黑臭水体、非法占地、沙料堆场扬尘污染等重点案件的现场,及时依法履行对公益诉讼执行活动的监督职责,确保受损的汉江流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保护。同时,积极与行政机关共商共治,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公益诉讼工作落地有声,长效有力。
潜江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将结合“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以点带面,找准方向精准式监督,保护汉江流域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