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赵敏 喻佳俊
乡村民宿是促进文旅融合,升级消费业态的重要途径,是带动乡村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是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
近日,《关于促进江夏区乡村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获批。根据《实施意见》,力争到2025年建成1个乡村民宿品牌,建成100家精品乡村民宿,8个乡村民宿风景带,全面推动江夏区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助力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
【发展目标】
建成百家精品乡村民宿
“十四五”期间,加快实施“江夏山水乡村民宿”“11008”工程,力争到2025年建成1个乡村民宿品牌,建成100家精品乡村民宿,8个乡村民宿风景带。
8个乡村民宿风景带具体为:一是以梁子湖大道为中心的旅游休闲型乡村民宿发展带,二是以天子山大道为中轴线的观光休闲型乡村民宿发展带,三是以环三山绿道为纽带的林间生态型乡村民宿发展带,四是以环鲁湖EOD生态治理项目为依托的生态滨水型乡村民宿发展带,五是以沿梁子湖为中心的亲水康养型乡村民宿发展带,六是以斧头湖为中心的山水田园型乡村民宿发展带,七是以金水河沿岸为中心的江南水乡田园风光型乡村民宿发展带,八是以茗泉谷、山坡茶场沿纸贺线等区域为核心的生态农业型乡村民宿发展带。
重点在旅游景区、郊野公园、森林公园、旅游度假区、美丽乡村等周边区域进行布局。着力扶持与乡村民宿经济发展相关联的休闲农业、林业、渔业、水利、体育、文化等重点产业和延伸产业,培育一批“民宿+”融合型经济新业态。
着力推进产业文化创意设计,建成一批有故事、有体验、有品味、有乡愁的农旅文融合新业态,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特色鲜明的江夏乡村民宿发展格局。
【重点工作】
重金奖励精品民宿发展
为推动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江夏将重点开展十个方面工作:科学规划布局、盘活存量资源、加强设施配套、丰富产品业态、打造精品民宿、抓好示范引领、倡导绿色发展、培养民宿人才、实施动态管理、鼓励精品民宿发展。
奖励星级民宿。对获评武汉市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旅游民宿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家、10万元/家、15万元/家。
对星级民宿规模投资进行奖励。鼓励品牌民宿落地江夏,对获评武汉三星级以上的民宿,客房数达8间以上,投资额达5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投资金额的5%补助奖励,补助奖励金额不超过35万元,投资额达7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投资金额的6%补助奖励,补助奖励金额不超过60万元,投资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投资金额的8%补助奖励,补助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对星级民宿优秀经营业绩进行奖励。根据OTA旅行销售平台销售记录、税务票据系统信息记录、公安住宿登记信息管理系统登记记录等相关证明,年住宿营业额达4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年住宿营业额达3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奖励。
对星级民宿主动对外宣传进行奖励。鼓励精品民宿经营者,积极邀请网红等参与民宿宣传、体验活动,扩大民宿品牌影响力。对一次活动费用在30万元以上的,给予30%的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一年仅限一次。
对品牌民宿进行奖励。评选江夏十佳民宿,对获得江夏区十佳民宿的单位,经公示无异议的,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15万元。支持鼓励开发文化类乡村民宿伴手礼,对于获得省、市、区民宿伴手礼等相关大赛奖励的,分别一次性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重复获奖的按最高等次奖励。
鼓励民宿集群发展。对一个经营主体在江夏利用村民3栋及以上住宅创办民宿,并获评武汉市三星级及以上民宿,按民宿主体建筑每平方米给予200元奖补,每栋不超过4万元,经营期内连续奖补三年。对同一个自然湾达到武汉市三星级民宿客房数达到30间的民宿集聚区,给予120万的扶持奖励,其中奖励的70%资金用于该集聚区的民宿标识导览、环境改造、游客服务等民宿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奖励余下的30%资金由投资主体按参评房间数量平均分配(每间1.2万元)。
【保障措施】
拓宽乡村民宿发展融资渠道
强化组织领导。
创新政策支持。在市场准入、项目供地、融资支持、资费优惠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鼓励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和国有企业选择乡村民宿举办培训和开展职工活动。
完善工作机制。
强化资金支持。强化资金支持。鼓励利用各级财政资金,支持乡村民宿产业发展。加大对高端乡村民宿项目的招商引资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围绕乡村民宿建设、运营等需求,拓宽乡村民宿发展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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