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见习记者 张晓晔 通讯员 陈木子 实习生 魏芷瑶 李露
“我们最近在统计小区哪些区域的警示牌掉落了或者有缺失,后续都要补起来。”4月19日,武汉市东湖高新区某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对极目新闻记者说。
2019年,该小区一名清洁工被某楼栋掉下的钢筋砸中,脑袋被砸穿,所幸经过抢救捡回一条命。由于找不到肇事者,伤者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决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物业公司随后将该楼栋80多户居民告上东湖高新区法院,要求他们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近日,经二审审理,法院判决该楼49户居民承担70%的责任,小区物业承担30%的责任。
天降钢筋致清洁工重伤
王女士(化姓)是武汉某物业公司员工。该物业公司与东湖高新区某小区物业达成合作关系,由该物业公司负责该小区保洁服务。2017年7月,王女士被派遣至该小区从事保洁工作。
2019年5月的一天,王女士像往常一样来到小区,准备开始一天的工作。当她走到该小区某楼栋外时,一根钢筋从天而降,直插进她的头顶。当时正值上班高峰,来往业主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并报警,王女士被送往医院救治。
插进王女士脑袋的钢筋长约1.5米。经抢救,她幸运地捡回了一条命。
公安机关调查发现,当天,事发楼栋并无施工。由于无法确定此次事故的肇事者,根据公安机关调查和王女士受伤情况,高空抛掷钢筋的范围,可能是某楼栋某单元3层至28层2号房、3号房等实际使用人,共80多户。由于该小区有大量出租户,房屋实际使用人有的是业主、有的是租户。
住院治疗期间,王女士自费垫付医疗费13万多元,她所在物业公司和她负责清洁小区的物业公司均不愿主动支付医疗费。无奈之下,2019年6月,王女士将武汉某物业公司以及事发小区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2020年,一审法院作出判决,由武汉某物业公司和事发小区物业公司支付王女士垫付的13万多元医疗费。判决后,事发小区物业公司实际并未向王女士支付费用,武汉某物业公司承担了全部13万多元。王女士后续开展治疗,武汉某物业公司又主动垫付了18万多元医疗费。
物业起诉楼上住户索赔
2021年,武汉某物业公司将事发楼栋80多户居民告上东湖高新区法院。公司认为,王女士受伤治疗的医疗费,不该由自己全部承担,事发楼栋住户应当共同担责。
4月19日,东湖高新区法院法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由于该案涉及人员较广,为避免激化矛盾,送达传票时,该院直接在涉事楼栋下设立桌子,逐一向该楼栋住户发放送达通知书,释法明理,并提醒他们做好举证工作。
此案开庭审理时,被告住户表示不解,认为此事与自己没有关系,不应成为被告。
法官解释,《民法典》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本案中,武汉某物业公司作为接受劳务的一方,针对王女士受伤一事承担了赔偿责任,其有权向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进行追偿,让房屋实际使用人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庭审中,30多户居民出具了上班打卡记录等证明,证实自己不在场或不可能抛掷物品,明确自己不是侵权人和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其余49户居民未能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行为人和可能加害人,法院认为这49户居民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法院认为,事发小区物业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其采取了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情形的发生,应当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武汉某物业公司要求上述49户居民承担全部责任,没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最终,东湖高新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49户居民承担70%的责任,小区物业承担30%的责任。按照判决,49户居民应分别向武汉某物业公司支付补偿款4542元。
一审判决后,14户居民不服,提起上诉。今年3月底,经二审法院审理,维持原判。
事发小区张贴相关提示
4月15日晚,记者探访了事发小区。该小区均为高层居民楼,各楼栋的电梯口、出入口等处,张贴着“禁止高空抛物”的提示牌。
事发楼栋的电梯口,还多了一张“禁止高空抛物”宣传海报。“这应该是这两天贴的,之前没有见过。”一位住户对记者说。
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已经加强了关于高空抛物危害的宣传,比如在门栋张贴提示牌等。
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居民,是否注意到这些提示牌。部分居民表示,他们之前没有注意到;近期小区正在施工,偶有高空坠物。
湖北荣和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高蕾告诉记者,为了遏制和惩治高空抛物行为,国家和各地均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2021年3月1日起,“高空抛物”正式入刑。湖北省、武汉市相关规定明确,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高空抛物等行为,一旦违反将由公安机关等依法处理。为了防范高空抛物发生,物业公司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如及时检查、维修、修缮楼栋设施,加强对业主的安全宣传教育。条件允许的小区,可在必要的地方安装高空抛物摄像头等器材设备,以便事故发生后向有关部门提供证据。
居民也应当提高对高空抛物危害的认知,自觉杜绝高空抛物行为。高空抛物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肇事者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将面临刑事追责。在查不出肇事者的情况下,二楼及以上楼层住户,有不在场证明或者不可能涉案的证据,应积极举证,经调查属实的,可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无法证明自己不是肇事者,则很有可能需要与其他同样情况的住户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据了解,为了治理高空抛物,武汉市不少小区安装了高空抛物摄像头。武汉市公安局先后出台《关于推进全市百个智慧平安小区建设工作方案》《关于推动落实武汉市老旧小区安防设施改造工作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将小区安装高空抛物摄像头纳入智慧平安小区建设工作,通过完善小区监控设施设备,加强防范和杜绝高空抛物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