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面注册制正式落地,A股主板的交易制度也迎来了重要变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上市前5日无涨跌幅限制
全面注册制之前,主板新股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为±44%,次日后涨跌幅限制为±10%。全面注册制后,上市后前5个交易日无涨跌幅限制,第6个交易日起恢复±10%的涨跌幅限制。
同时,现行创业板和科创板新股上市前5日内也无涨跌幅限制,5日之后涨跌幅限制为±20%。由此可见,创业板、科创板股票的交易风险大于主板,因此二者的开户交易门槛也相应高于主板。
前5日无涨跌幅限制带来的影响,在于新股连板现象将不复存在,投资者中签之后的交易难度变大。
2、引入优化价格交易笼子
全面注册制后,主板股票也引入了价格交易笼子: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和买入基准价格以上10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孰高值;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和卖出基准价格以下10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孰低值。不符合要求的申报将被系统拒绝,不能成交。
价格交易笼子最早在科创板实行,之后推广至创业板。此次引入主板,增加了“10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即0.1元)”的优化规定。业内人士认为,主板价格交易笼子不仅可以进一步扩展低价股的报价空间,还能有效遏制股价非理性的暴涨暴跌,有效维护市场秩序。
3、优化临时停牌机制
全面注册制后,无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的,停牌10分钟。深市股票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此前,主板新股上市首日停牌阈值,是涨跌幅达到或超过10%,停牌30分钟。
值得指出的是,适用于无涨跌幅限制的情况,包括新股上市后前5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首日、重新上市首日以及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业内人士认为,盘中临时停牌机制的优化,可以让投资者有充分的思考时间,减少非理性炒作行为。
4、沪市主板增加2种市价申报
沪市主板增加了2种市价申报,与科创板现行规定一致。在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的基础上,增加本方最优价格申报、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市价申报方式。沪市允许市价申报用于无涨跌幅限制证券。引入市价申报保护限价,即投资者通过市价申报,须输入可以接受的最高买入价格或最低卖出价格。
深市则无变化,仍是原来的5种市价申报方式,即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本方最优价格申报、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全额成交或撤销申报。
5、新增特殊标识
新股上市第2至第5个交易日标识为“C”(沪深适用,首日仍为“N”)。上市时,尚未盈利的股票标识为“U”,首次实现盈利的取消该特殊标识(沪深适用)。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股票标识为“W”,上市后不再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取消该特殊标识(沪深适用)。具有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的股票标识为“V”(深市适用)。
6、上市首日即纳入两融标的
全面注册制后,主板新股上市首日即可纳入融资融券标的范围,与科创板、创业板现行规定保持一致。之前,主板新股需要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后才能纳入两融标的。业内人士表示,新制度可以降低市场风险的非对称性,提高价格发现效率和市场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