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4月05日

湖北“检察蓝”守护“英烈红”

75座散葬烈士墓将迁入烈士陵园

修缮后的十字路会议旧址 通讯员供图

散葬烈士墓迁移至烈士陵园

长阳高家堰镇抗日将士纪念碑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戴小巍 曾强坤 饶勋 张嬛嬛 牟丹

又是一年清明时,为缅怀英烈、弘扬烈士精神,湖北各地检察机关纷纷组织开展英烈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回头看”工作。75座散葬烈士墓逐步迁移到烈士陵园管理,倒塌的抗日将士纪念碑重新竖起来,修缮一新的红色旧址迎来参观者……湖北检察官们以诉前磋商、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捍卫英烈荣光。

湖北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有关人士介绍,全省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护红色资源,用“检察蓝”守护“英烈红”。

散葬烈士墓迁至烈士陵园

烈士纪念设施是安葬、缅怀、褒扬革命先烈的重要场所,是宝贵的红色资源。

前不久,孝感市孝南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对辖区内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和维护情况进行“回头看”。

原来,2022年4月,该办案团队在开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专项行动中,对区域内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情况进行摸排,发现有75座散葬烈士墓,其中部分烈士墓存在日常管理不善、周围杂草丛生、纪念碑上字迹模糊不清、无专人管理等问题,破坏了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的环境和氛围。

“我们先后前往相关部门及散葬烈士墓所在地乡镇政府,在了解烈士纪念设施背后的英烈事迹、历史背景及保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后,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承办检察官介绍,相关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烈士纪念设施的管护工作,按照“应迁尽迁、集中管护”的要求,在征得烈士家属同意后,将烈士墓迁移至烟灯山烈士陵园,实现专人看护、集中管理。

前不久,承办检察官再次前往烟灯山烈士陵园,发现经迁移修缮后的烈士纪念设施已焕然一新,墓碑上字迹端正清晰,整体环境干净整洁。

“捍卫英烈荣光是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孝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罗琳表示,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英烈保护方面的职能作用,持续跟进监督,将辖区内所有散葬烈士墓陆续迁移至烟灯山烈士陵园,进一步提升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

革命旧址开发成红色景区

几位游客在房间里参观,看着墙上的介绍内容,感受曾经的峥嵘岁月。不远处的小广场上,有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正在重温入党誓词。

清明前夕,黄冈市团风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开展“回头看”时发现,如今的八斗湾共存社成立旧址已经焕然一新,成了团风县重要的红色教育基地,许多人到这里缅怀先烈,接受红色精神的洗礼。

八斗湾共存社旧址,位于团风县回龙山镇八斗湾,曾是中国共产党早期组织性质共存社的诞生地,具有很高文物价值。

2021年6月,团风县检察院接到举报电话,反映八斗湾共存社旧址损毁严重。承办检察官到现场调查发现,旧址房屋内灰尘堆积,建筑外杂草丛生,一些石墙在岁月的侵蚀下已经倒塌,旧址因疏于管理破败不堪。

随后,该院同当地相关部门磋商,并建议迅速对旧址存在的问题进行修缮整改。相关部门立刻与乡镇政府部门联合对旧址进行现场勘查,并向上级部门汇报专题调研情况,同时从安全加固、电路改造、实物展陈等7个方面提出修缮方案。团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对上述修缮方案予以支持,要求尽最大努力复原遗址原貌,并广泛搜集整理史实史料,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全景式布置展陈,成立了共存社成立纪念馆,传播和深挖团风红色精神,助推区域文旅融合发展。

得益于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革命旧址“活”了起来。团风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团风县合理开发红色资源,提升红色文化影响力。

抗日将士纪念碑修缮一新

“经过修缮,倒地的纪念碑已经重新立好,在纪念碑周边建好了围栏。现在环境整洁了,也更方便大家开展纪念活动。”前不久,湖北省长阳县检察院检察长肖飞与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检察官一行,再次实地察看高家堰镇青岩村馒头嘴的抗日将士纪念碑修缮情况,该村村委会负责人介绍道。

原来,该院在开展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发现抗日将士纪念碑缺乏修缮保护,已坍塌毁坏。“该纪念碑于1987年被确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21年被公布为湖北省不可移动革命文物。”承办检察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

该院在办案中了解到,高家堰镇红色资源丰富,诞生了湘鄂西第一个农村党支部,发生过石牌保卫战中的太史桥大捷、血战馒头嘴等抗日战役。馒头嘴的抗日将士纪念碑就修建在508名抗日将士阵亡处。

承办检察官介绍,针对抗日将士纪念碑损毁问题,长阳县检察院向该县相关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但是,因为整改难度较大等原因,相关部门逾期没有回复,也未采取有效整改措施,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仍然处于受侵害状态。该院遂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022年4月6日,法院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依法判决该相关部门对抗日将士纪念碑进行修缮保护,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承办检察官介绍,法院判决后,相关部门随即开展修缮工作,目前修缮工作已完成。

“以前看到这个纪念碑很破旧,非常难过。现在有人管了,纪念碑也焕然一新了,对英烈同胞是个告慰。”前来瞻仰的居民感慨道。

让红色教育基地火起来

“自从十字路会议旧址和红三军军部旧址修缮以来,已经有好几拨人来参观了,甚至有从巴东、重庆远道而来的。清明节快到了,还有上百人联系我们预约参观,咱们这个红色教育基地是火起来了。”3月31日,得知旧址修缮已基本完成,恩施州利川市检察院检察官再次来到金龙村,村支书高兴地对大家说道。

中共湘鄂西中央分局十字路会议旧址位于利川市文斗镇金龙村1组。1934年4月,贺龙率领红三军在此休整,并召开了著名的“十字路会议”。2021年12月,十字路会议旧址(含红三军军部旧址)入选第八批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

此前,利川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十字路会议旧址和军部旧址因年久失修,无专人管理,存在墙体破损、板壁缺失、部分柱头霉烂且蛀蚀严重、屋顶漏雨等建筑安全问题,还有5户村民在旧址内居住生活,用电、用火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此外,该旧址具有重大历史意义,但现场缺乏相关的背景介绍、历史实物等可用于展示陈列的资料。

针对上述问题,利川市检察院依法向具有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对两处革命文物依法履行保护管理职责,全面修缮两处旧址,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搬迁并安置居住在旧址内的村民,完善能够充分体现该旧址重大历史意义的实物和资料。

检察建议送达后,相关单位积极履职尽责,坚持最小干预的文物修缮原则,编制修缮设计方案,修缮过程中还恢复了曾被拆除的戏楼。同时,考证历史资料,广泛收集相关实物。最终,经过一年多的修缮,这个曾经略显破败的旧址恢复了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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