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刘冬莉 通讯员艾军)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头盔新国标——GB 811-2022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将在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3月31日,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市场监人员检查了万国摩托车市场头盔经销店,未发现电动自行车头盔存在质量问题。武汉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新国标实施后,消费者选购头盔时,一定要分清摩托车乘员头盔、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
武汉市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人称,目前,武汉市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生产厂家,为更好地保护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的安全,将继续加大法律法规、新标准的宣传和贯彻,加大抽检的力度和查处力度。
据介绍,以往没有专门针对电动自行车头盔设立的国家强制标准,企业生产主要按照企业标准或参照执行GB 811-2010《摩托车乘员头盔》、GB 24429-2009《运动头盔自行车、滑板、轮滑运动头盔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等国家标准。
2022年12月1日,GB811-202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国家强制标准发布,今年7月1日将开始实施。据悉,这是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领域的第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新国标在原摩托车乘员头盔的基础上将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纳入标准范围,对产品结构、固定装置稳定性、佩戴装置强度、吸收碰撞能量性能、耐穿透性能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在结构方面规定了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需具备缓冲层,更好地保护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的生命安全。
新国标施行后,消费者如何选购头盔?武汉市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人称,新国标产品分类中明确规定,安全头盔分为A类和B类,车主需要注意的是,A类是电动自行车头盔、摩托车头盔,B类是电动自行车头盔。
也就是说,如果车主骑行的车辆属于电动自行车,A类、B类头盔都能买,都能用;但如果骑行的属于摩托车类型的电动车,就必须要选择A类头盔。
新国标规定,头盔必须要具备11项标志,分别是产品名称(摩托车乘员头盔或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生产企业和生产地址;厂牌或品牌名;头盔类型;限制使用标识;产品型号、规格;生产日期和编号;产品执行标准;认证产品的认证标志;头盔的重量;合格标志。
武汉市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人称,购买符合新国标头盔的时候,无论是摩托车头盔,还是电动自行车头盔,这11项标志都是缺一不可,如果没有这些标志、标识,头盔产品就不能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