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8日

交费3万相亲一回 想要退款遭遇麻烦

女子与婚介公司各执一词 经协调退款1.5万元

绘图/刘阳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张皓

付给婚介公司近3万元,却只见了一个相亲对象,经半年维权,3月25日,华女士(化名)终于讨回了1.5万元,她表示,真后悔当初太天真。涉事婚介公司则表示,合同约定“半年内只介绍4个相亲对象,不包成功就算完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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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里糊涂交了近3万元相亲

华女士在武汉一家商场工作,今年35岁,恋爱结婚成了摆在她面前的一道难题,经常参加相亲活动,扩大交际圈,成了她的生活常态。

2022年5月20日,华女士在光谷参加了一场相亲活动后,有人给她打来电话称,他们的婚介公司有很多优质男士,比如一位37岁的密先生,是武汉某985高校硕士毕业,目前在央企工作,可以过来了解详细情况。

当年6月中旬,华女士来到位于江汉区的这家婚恋公司,见公司的墙壁上挂有许多客户牵手成功后赠送的锦旗,她的心中充满了相亲成功的希望。

华女士说,当天负责接待的李老师给她看了密先生的照片,介绍了他的情况,对方确实长得高大英俊,各方面条件都很优秀,她表示十分满意,当天便交了29800元,签订了服务合同。李老师还说,公司优质男性很多,会陆续安排与她见面,直到满意为止。

华女士说,交钱后她要求尽快安排和密先生见面,催了好几次,李老师都说密先生工作比较忙,在外地出差。直到去年8月,她才在该公司见到了密先生,双方在会客室交流了约半小时。

事后,华女士和闺蜜聊天时,将密先生的照片发给了高中同学。不料同学说,这个人是她大学时的同学,目前结没结婚、经济条件好不好不知道,反正人不太靠谱,让她不要抱太大希望。

听了同学的话,华女士打了退堂鼓。加之在相亲群里以及网上也看到了类似的负面投诉,华女士对该公司能够提供优质男性促成姻缘失去了信心,一周后便开始要求解除服务合同退余款,但该公司不同意,要求继续服务。

华女士说,去年9月,因为该公司迟迟不同意退款,她和母亲再次来到该公司,接待的阮经理称要向总部汇报,让她们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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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公司要求退款引发纠纷

这一等,就到了今年春节后,华女士久等无果,于是向极目新闻热线寻求帮助。

2月10日,极目新闻记者来到该婚介公司了解情况,一位阮经理称,并不是公司不安排,是华女士只想见密先生,不愿见其他的人选,她是只为密先生一个人交的这笔钱,而且现在服务期限已过。“这是她(华女士)自己说的,我没有必要撒谎。”阮经理说,后来她母亲也来过公司,协商的结果是还可以继续服务,可华女士根本不接电话。

记者提出看看合同约定的服务时长和频次等核心内容,阮经理称没有华女士的合同。

华女士说,她换工作时搬家,自己把合同弄丢了。当时,她确实是看中了密先生才交了会费,但不是说只为这一人交的钱,阮经理的说法不符合逻辑。华女士还表示,她和母亲并没有同意继续服务,而是要求退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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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介入调解一波三折

2月24日,华女士来到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江汉区常青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调查后,通知被投诉的武汉红树林婚念婚姻介绍服务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到场,来的人正是阮经理。在市场监督管理所,阮经理坚称:当时协商的结果就是继续服务。

“我们的诉求很明确,就是退费。”华女士说。调解陷入僵局。

3月1日,双方再次来到常青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受调解。阮经理带来了合同。合同上显示有“半年内介绍4个相亲对象”即完成服务,还有“双方同意本合同金额的30%为提供婚姻介绍服务的基础费”等内容。

“当初我就是恋爱脑,根本没看合同就签了字,也不清楚相亲频次和服务时长等内容。”华女士说,看了合同后,她表示愿意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但该公司目前只介绍了一个人,退费也应不低于2万元。

经调解后,该公司表示只能退1.5万元,并要求华女士签退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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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醒大龄男女要细看合同

经和父母商量后,华女士于3月8日来到该公司,按照之前退1.5万元的调解意见,签订了退款协议。3月25日,华女士终于收到了1.5万元的退款。

回顾这次维权,华女士感觉耗尽了她所有的耐心。她也在反思:和相亲对象在婚介公司见面,没有私下交流的机会,如此把四个相亲对象的任务完成了,3万元的服务也就结束了,“这简直就像一场赌博!”

婚介合同约定服务半年,介绍四个相亲对象,不包成功,这合理吗?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认为,婚介服务合同也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婚姻介绍公司所做的是信息收集、筛选、牵引的工作,在服务中起到的仅是中介作用,并不能保证征婚者一定能够成功。对此,双方也可就条款等问题达成一致后,再进行签订。既然是双方之间签订的民事服务合同,消费者需要考虑是否能够接受,条款的内容也是可以协商变动的,客户也有自主选择权。

湖北好律师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认为,婚介这种居间服务,应该是成交以后才收取费用,这样对双方来说比较合理。上述合同内容虽然对消费者不利,但也没有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客户在签字之前,应当充分阅读并理解条款内容,以免事后反悔觉得吃亏。可能有的当事人签合同时没有充分理解“交3万元婚介费只介绍4个相亲对象不包成功”的风险,不过也有的年轻人包括父母,在明知合同内容的情况下,仍然愿意支付如此高昂的婚介费,背后反映的是想找到高富帅的愿望,也许婚恋公司正是看中了这一点,才有了很大的生存空间。

上述两位律师均表示,如果婚恋公司类似投诉较多,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介入,调查其是否存在不规范经营行为,并进行约谈督促,及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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