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戴小巍 王思敏
3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检察院诉李某强等人销售假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等10件。其中,涉及食品安全领域案件8件,药品安全领域案件2件。
“既要坐牢、判处罚金,还有千万元的惩罚性赔偿,李某强等3人为其制售假药的行为付出了惨痛代价。”3月15日,鄂州市鄂城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向记者详细介绍了案情始末。
一条线索牵出制售假药大案
“这家成人用品店怎么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却在卖药品?”2019年5月,鄂城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在日常摸排线索中发现,某成人用品店通过无人售卖机销售“万艾可”和“金戈”这类俗称“伟哥”的处方药品,同时还发现“金戈”牌片剂未见生产单位和批准字号。
查明基本案情后,鄂城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迅速立案,并就辖区内多家成人用品店违反国家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的情况向鄂州市、区两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对该市成人用品销售店全面排查。检查还发现,上述成人用品店销售的两款产品均属于假药。当地公安机关根据该移送线索,成功侦办了受害消费者遍及全国多个省份的李某强等3人生产、销售假药案。
承办检察官介绍,2017年2月至2020年8月,李某强在未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雇佣张某朋在河南省宜阳县香鹿山镇生产名为“蚁力神”“植物伟哥”等20种药品,通过互联网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销售,使用银行卡转账等方式收取销售款共计人民币429.45万元。沈某珍通过网络平台,从李某强等人处购买“蚁力神”“植物伟哥”等41种药品,在互联网平台上对外销售,通过网络转账等方式收取销售款共计7.15万元。经鉴定,上述药品含有“西地那非”成分,应按假药论处。
被判承担1309万元惩罚性赔偿
2020年12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鄂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真相渐渐浮出水面。
原来,2017年2月,创业失败的李某强欠了银行20万元,赚钱心切的他在药品交流会上发现壮阳药市场较大,自此便走上制假、售假之路,并雇佣张某朋帮忙配货、发货、管理生产。沈某珍则是听说在网上卖壮阳药很赚钱,2018年3月开始通过与成人用品相关的QQ群聊寻找货源,想要当中间商赚个差价,没想到供不应求,“生意”越做越大。
承办检察官介绍,片状药品是李某强和张某朋购买现成的壮阳药手工装瓶再包装,胶囊状药品是将西地那非与淀粉按照比例勾兑灌入胶囊,最后包装、封口,就这样简单操作,假药就“出厂”了。
“更令人震惊的是,李某强勾兑的壮阳药一颗卖90元,而原材料仅仅是500元一公斤的西地那非和5元钱一公斤的淀粉!”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
2021年6月1日,鄂城区检察院向鄂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李某强、张某朋、沈某珍等生产商、零售商分别按销售价3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惩罚性赔偿金共1309.81万元,并在国家级媒体上赔礼道歉。
去年3月10日,鄂城区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分别判处李某强等3人十一年三个月、五年、一年三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同时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全部予以支持。一审判决后,李某强等人以量刑过重、罚金和惩罚性赔偿金过高为由提起上诉。同年8月5日,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违法行为人制造假药,并利用网络进行销售,数量多、范围广、获利大,严重损害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鄂城区检察院检察长徐洁表示,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综合运用公益诉讼检察、刑事检察等多种职能手段,让犯罪分子既坐牢,又承担千万元的惩罚性赔偿金,提升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执法、司法保护合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