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雷原
近段时间,不少消费者反映,他们频繁接到贷款中介或自称银行客服人员打来的电话,称能帮助其通过“转贷”降低房贷,实现大额减息,每年能节省不少钱。这种“转贷”真的靠谱吗?这背后究竟又隐藏着何种“玄机”?
消费者房贷“转贷”后被查出违约
2022年8月,王先生接到一位自称某银行“贷款服务中心”的电话,电话中一位“经理”称有内部渠道和指标为其原有的商业住房贷款进行“转贷”,转贷后,每年可以节约利息近2万元,且手续方面可以提供“一站式”服务。
王先生随后在这位“经理”指导下,使用其推荐的过桥资金,先提前结清了在该银行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然后以刚注册不久的一家“建材经营部”的名义再次在该银行申请了70万元年化利率4.15%的“小微企业经营贷”。
王先生利用刚发放的贷款资金偿还了过桥资金本息,并按约定支付给了该“经理”服务费共计35000元。
同年11月,王先生突然接到该银行通知,称在贷后合规性检查中发现王先生贷款资金并未用于真实经营,属违约行为,要求他立即提前结清贷款全部本息,王先生无力一次性偿还巨额本息,认为当时进行“转贷”是在该银行工作人员建议和要求下办理的,且自己还支付了“服务费”,于是拒绝结清本息,遂将该银行投诉至监管机构,要求退还“手续费”并继续履行贷款合同。
该银行与王先生进行了一个多月协商仍无果,于是向湖北省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申请调解求助。
“贷款服务中心”其实是中介公司
调解中心为此专门成立了调解团队,分析案情,找准症结。一方面,银行定期对贷款资金进行合规性检查无可厚非,对于违规使用贷款资金的情况进行处理也是职责所在,并无不当。另一方面,所谓“贷款服务中心”的真实身份是什么?“贷款经理”又是何许人也?与该银行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大额贷款资金突然要求消费者当即结清,有无深入了解背后情况及倾听客户想法?贷款审批环节有无尽职履责?
为了弄清事实真相,调解中心调解团队邀约银行负责人员和王先生进行三方沟通。调解中心经询问银行人员得知,所谓的“贷款服务中心”真实的身份就是在一间写字楼中的中介公司,中介公司并无银行授权。王先生当时的贷款资料和证据材料,大部分是虚假伪造的。
但是,该银行承认,与该中介机构确实存在业务合作,中介机构会帮助银行获取和拓展有需求的客户办理个人消费、经营类贷款,但银行并没授权该中介机构以银行的名义进行“电话营销”。听过银行的解释,王先生终于明白了事情原委,但仍然拒绝提前偿还本息,坚持认为不是自己本身的问题,不应该承担责任。
调解中心了解了王先生的经济情况和诉求后,提出了合理的调解意见,银行方接受调解中心的改进服务建议,并对王先生的在贷余额结清予以一定期限的宽限时间。王先生也表示可接受。
消费者要提高风险识别能力
湖北省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相关专家表示,随着社会公众对金融需求的日渐旺盛,本案是典型的中介公司打着银行的旗号,为获取利益对金融消费者进行误导宣传。该专家提醒,金融消费者要注意个人信息的保护,在与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合同时要认真审核合同内容,按照约定使用贷款,避免违约风险。此外消费者要提高风险识别能力,通过正规、合法的金融机构获取金融服务。
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银保监会日前发布了《关于开展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明确将自3月15日起,部署开展为期六个月的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通知》明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不断提升贷款质效,主动向客户充分揭示经营用途贷款与住房按揭货款利率、期限错配风险,就违规将经营用途信贷资金挪用于购房的法律后果和不利影响进行提示。